关于人大开展评议部门工作的几点思考
时间:2017/11/10 16:51:35|本文来源:镇康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作者:张锦艳|点击数:
人大的评议工作就是通过组织代表调查了解被评议单位的工作,提出改进意见建议,并督促其整改。我国是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人民群众是国家的主人,享有管理国家和社会一切事务的权力。
为了更好的履行地方权力机关的监督职能,对部门开展工作评议就是对“一府两院”工作部门及其工作人员的一种有效的监督形式,是一种新的监督方式。为进一步改进和加强对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的监督,促进依法行政、推进依法治县进程,就推进人大监督工作有以下几点思考。
一、充分认识开展评议工作的重要意义
工作评议是人大依法履行监督职权的重要手段,实践证明,开展工作评议不仅强化了常委会的监督职能,而且促进了“一府两院”改进工作、转变作风、提高效率、确保了县委、人大、政府的各项决策、决议和决定落到实处,对加快县域经济社会发展具有十分重要意义。
第一,工作评议他把人大常委会监督、人大代表监督和公众的监督融为一体,把对工作的监督和对人的监督有机统一起来,把程序性监督和实质性的监督结合起来,就是把“一府两院”的工作和担任主要领导职务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行为置于人民群众的监督之下,使乱作为和不作为的现象得到及时整改和纠正。
第二,工作评议在人大常委会的领导下,充分发挥主导作用,各相关部门支持配合,加强评议工作宣传,营造民主公开良好氛围,实现人大监督与舆论监督、群众监督有机结合,增强评议工作效果,它拓宽了人大监督的渠道,是强化人大监督的有效形式。
二、严格评议方案,高标准高质量做好评议工作
第一,为保证评议工作扎实有序推进,事先制定严格评议方案,评议工作以县人大常委会调查测评工作组为主,采取被评议部门班子述职,干部职工评议;到各乡镇述职、组织各乡镇县级人大代表进行评议,召开座谈会、调查研究,进行满意度测评等形式进行。工作方案要对评议的对象、内容、方法、步骤等做出明确严格的规定,严格按照评议方案所确定的工作程序,精心组织,周密安排,认真落实。
工作中,一是做好评议前调查,调研内容力求全面,对评议部门工作、法律法规有所了解掌握;二是切实做好评议和测评,汇总梳理有价值、有针对性的意见建议;三是把评议同全局工作结合起来,做到互相促进,共同提高,帮助评议单位从根本上解决和克服存在的问题;四是评议组要严守工作纪律,对评议中发现的问题严格保守,不得向外泄露。按照工作评议内容,组织和随机抽调三分之一县人大代表深入有关单位和基层,采取召开座谈会、填写测评表形式广泛听取各方对评议单位意见建议,为开展好评议工做实准备工作。五是形成的评议意见要实事求是、原汁原味地进行归纳和登记,既要提出问题,又要提出解决问题的意见和建议。
第二,评议工作要突出重点,抓住评议关键环节,评议方案中明确评议内容,重点抓好几个方面,一是评议依法行政要看被评议部门及人员是否做到了学习宣传、贯彻实施宪法、法律法规和人大及其常委会决议、决定;
二是评议在履职方面是否做到了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重要工作部署,特别是如何解决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
三是评议在清正廉洁方面被评议部门及工作人员是否自觉贯彻执行了中央、省、市、县关于清正廉洁的有关规定,切实抓好了本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四是干部队伍建设情况。
三、切实加强和改进对评议工作领导,确保评议工作顺利进行
评议成效发挥,是评议工作成功的标准。评议工作成败成效,在于被评议单位对评议工作端正态度和问题是否发现,存在问题是否解决,工作是否改进,只评不改,或整改不到位,对评议工作是没有实效的,是典型的形式主义。
首先,县委要切实加强领导,积极支持人大常委会开展评议工作,高度重视人大在评议工作中形成的评议意见。
其次,人大常委会党组要切实发挥核心保证作用,把握好法律政策界限,掌握好评议标准和尺度。要讲政策,讲原则,讲大局,使评议工作始终在县委和人大常委会党组的领导下,健康有序的顺利进行,确保评议工作的质量和社会效果。
三是虽然法律对评议这种形式没有像质询、罢免那样做出明确的规定,但根据监督法制定的地方评议工作条例,明确肯定评议工作这种监督形式,人大评议部门工作是有法可依的,被评议单位主要领导对这种监督形式要高度重视,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对人大代表和评议机关提出的批评和意见,要逐条梳理整改,制定全面具体措施认真加以整改。
四是评议机关抓整改,切实督促解决问题,是做好评议工作的关键。对整改不力的单位和个人没有动真硬碰,是评议工作中存在的最大问题,久而久之,造成评议对社会影响力就会越来越小,评议工作仅仅停留在表面上,是一种形式,因此,应对政绩突出的干部进行表扬和鼓励,对不认真接受评议、群众意见较大、问题较多部门依法采取询问、质询等刚性监督手段,评议工作才能取得实实在在的评议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