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合实际贯彻实施好省人大常委会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决定
时间:2020/2/11 16:52:38|本文来源:沧源自治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作者:田光荣|点击数:
2月10日下午,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通过了《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依法全力做好当前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决定》结合我省的实际,明确了疫情防控工作的原则、措施以及各级各地各部门的防控责任。
沧源自治县是边彊民族县,与缅甸“佤邦”地区陆地接壤,国境线长达147.083千米,无天然屏障。目前,境内尚未发现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感染者。要结合实际贯彻实施好《决定》,应重点抓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要釆取应急管理措施。《决定》明确,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可以在不与宪法、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不与本省地方性法规基本原则相违背的前提下,在医疗卫生、防疫管理、隔离观察、道口管理、交通运输、社区管理、市场管理、场所管、生产经营、劳动保障、市容环境、野生动物保护管理等方面,规定临时性应急行政管理措施。
沧源自治县的医疗条件较差,只有在防控方面下功夫,在机场、道口、出入境口岸等,设卡检查,进行消毒、体温检测等,对疑似感染者及时隔离。对进入县内和外出县境的人员,一律检查。把好人员出入县境检查检测关,这是我们现有条件下,最好的防控办法。
二要贯彻落实“三返”责任。《决定》提出,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统筹做好返岗、返工、返校“三返”工作,及早谋划制定健康诊断、交通组织等相应疫情防控预案,强化属地政府、学校和企业、事业单位责任,切实做好恢复正常生产后疫情防控,维护正常的工作、生产和教学秩序。
近几年,沧源外出务工的人员越来越多,到沧源务工的人员也越来越多,许多人还携带家属子女。再加上春节刚过,人们都要单位上班,大量人员流动。要做好“三返”人员的检查检测工作,首先是检查站、卡点要做好检查、体温检测等工作;其次是单位、企业、学校等,每天要对各自的人员进行体温检测等。必要时,对疑似感染者或从疫区来(包括途经疫区)的人员,可以留观、居家隔离等。
三要严格边境疫情防控。《决定》还提出,省人民政府和有关州(市)、县(市、区)、乡镇人民政府要及时釆取符合边疆民族地区和边境地区实际的疫情防控措施,外防输入输出,内防扩散蔓延,保障疫情防控依法有序开展,保障防疫物资和民生物资供应,保障生产生活平稳有序,保障边疆民族地区和边境地区和谐稳定。
沧源自治县境外的缅甸“佤邦”地区,医疗条件差,一旦疫情传出境外,后果不堪设想。务必要抓好防控工作。首先要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对疫情防控重要性的认识。外事部门、涉外单位,以及界务人员要依托职能职责,在境内外进行宣传,努力做到家喻户晓。其次,要对进出境人员进行疫情检查检测,对疑似感染者要限制出入境,并隔离观察。
四要强化有关法律法规的执法检查。当前,沧源自治县和全国各地一样,正处于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工作的关键时期,为推动和促进疫病防控工作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依法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县人大常委会应及时对全县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以下简称 “二法一条例”)贯彻实施情况执法检查。
一是检查县人民政府贯彻实施“二法一条例”的情况,全面了解在疫情通报、公布、监管、控制、救治等环节的实施、执法及保障措施。
二是对县人民政府在医疗卫生、防疫管理、隔离观察、道口管理、交通运输、社区管理、市场管理、场所管理、生产经营、劳动保障、市容环境、野生动物保护管理等方面临时性应急行政管理措施合法性进行审查。
三是检查县人民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及各乡镇对传染病预防、控制、消除,应对传染病传播蔓延和处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等环节履行职能职责的情况。
四是检查各行政村以及学校、农贸市场、超市、宾馆等重点单位、重点人群、重点区域贯彻实施“二法一条例”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