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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现“绿色梦”争当“排头兵” 人大应有新作为

时间:2017/11/1 12:04:26|本文来源:耿马自治县人大常委会财经工委 |作者:姚水旺|点击数:

  人大切实履行职责和使命,实现耿马“绿色梦”,推进“乡村生态文明、促进美丽乡村”、争当生态文明排头兵建设进程中应有新作为,让耿马青山常在、清水长流、空气常新,这是新时代的要求、老百姓的期盼。2016年7月自治县委聚焦于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云南努力成为全国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新要求,根据省、市“十三五”规划,围绕生态保护、生产发展和改善民生三大任务,在第十三次党代会提出建设“绿色耿马”、努力成为“排头兵”,这一目标清晰地勾画出今后五年“森林耿马”、“美丽耿马”建设的时间表、线路图和任务书,更加准确地指导全县各族人民按照这一目标,用实干的精神、实在的措施、实际的行动来落实好任务,促使乡村更美丽、群众更幸福,让每个耿马人都能看到身边的美丽。

  一、注重把握几个问题

  我们生存的大自然是一个相互依存的有机整体,山水林田湖草是一个生命共同体,有关专家指出:“人的命脉在田,田的命脉在水,水的命脉在山,山的命脉在土,土的命脉在树”。因此,加快建设“绿色耿马”,努力成为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实现“绿色梦”是一个完整的系统工程,他不仅仅是生态环境保护和资源节约等问题,还涉及绿色生产生活、节能减排、物种保护、美丽家园、空气质量等各领域的具体事情。从总体上看,我县贯彻绿色发展理念的自觉性和主动性显著增强,绿色发展与生态改善逐步实现良性互动,忽视生态环境保护的状况明显改变,几年的建设成效是显著的,得到各方面的一致认可和肯定,得到老百姓点赞。工作还存在着诸多不足和问题,针对各种问题和挑战,采取什么样的措施,实现什么样的应对预期,这些都需要全县上下形成坚固的共识。只要全县各族干部群众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持之以恒,今天的耿马,明天一定更加美丽。

  (一)对实现“绿色梦”争当“排头兵”再认识

  加快建设“绿色耿马”,推进“乡村生态文明、促进美丽乡村”建设,争当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既是自治县委、政府改善发展环境、提高各族群众生活质量的一项重要举措,也是当前的一项重点工作。党的十八大将生态文明建设纳入了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建设“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十三五”规划提出了“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习近平总书记视察云南时提出“努力成为全国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的新要求。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是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基本方略,建设生态文明是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千年大计”;十九大报告强调“推进绿色发展、着力解决突出环境问题,加大生态系统保护力度,改善生态环境监管体制”,这四项举措表明了我们党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的坚定意志和坚强决心。可以说,加快建设“绿色耿马”,推进“乡村生态文明、促进美丽乡村”建设,争当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是当前县乡两级党委、政府及各部门义不容辞的责任,全县各族干部群众一定要进一步提高认识,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及省、市、县有关文件精神,充分认识建设“绿色耿马”,推进“乡村生态文明、促进美丽乡村”建设,努力成为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的重大意义,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牢固树立社会主义生态文明观,坚持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基本国策,执行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以更多优质生态产品满足干部群众日益增长的优美生态环境需要。

  乡镇党委、政府及各部门一定要切实履行加快建设“绿色耿马”,争当生态文明排头兵建设“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职责,推进“国家级森林城市”、“生态文明县、生态文明乡(镇)”创建工作,着力提升城乡人居环境。全县各族干部群众要坚决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我们既要绿水青山,也要金山银山。宁要绿水青山,不要金山银山,而且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要求,正确处理好“生存”与“生态”,“温饱”与“环保”的关系,像保护眼睛一样保护生态环境,坚决摒弃损害甚至破坏生态环境的发展模式,坚决摒弃以牺牲生态环境换取一时经济增长的做法,自觉成为生态文明的倡导者、植树绿化的参与者、爱绿护绿的推动者、爱鸟护生的支持者,努力把勐相耿坎建设得更加干干净净、漂漂亮亮、井然有序、和谐宜居,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

  (二)城乡人居生态环境现状分析

  推进“乡村生态文明、促进美丽乡村”建设是“绿色耿马”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涵盖了广大农村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建设的各领域各环节。近年来,我县通过目标引导、政策扶持、项目带动、科技支撑、典型示范和宣传推介,“乡村生态文明、美丽乡村”建设形成了政府重视、群众响应、社会支持的良好局面,在基础设施建设、生态环境治理、绿色产业发展、乡村精神文化生活等方面都取得显著成效。2013年至2016年四年时间,我县共完成植树208万株,完成造林71.21万亩,全县林地面积达404万亩,林地面积中森林面积有366万亩,全县森林覆盖率达68.9%。

 到2016年底,县城污水处理率达85%,孟定镇污水处理率达60%,其它乡镇、农村污水处理率分别达31.2%和19.7%,农村垃圾综合处理率达37.78%,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达63.5%,依法关停6家污染较重的加工企业和39户无证开采沙石料场,累计创建市级生态村12个、创建绿色学校28所。特别是林果产业在人居环境提升上作用明显,全县84.1万亩的核桃、坚果面积为全县68.9%的森林覆盖率作出14个以上百分点的贡献,山林青翠,果园环抱村寨的情景随处可见,改变了山区半山区以往黄土连天、尘土飞扬的场面。

  2017年以来,进一步深入开展以“推进乡村生态文明、促进美丽乡村”建设为主题的环保世纪行活动,加大以村庄绿化、村容整治为主要内容的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切实解决了一批群众身边的突出环境问题,人居环境改善工作快速推进。截止10月底,完成县城7条市政道路和5条城中村道路改造,启动了甘东休闲公园、勐相湿地公园、滨河景观提升工程等项目建设。

 全县建成绿化面积2595亩、增花26万平方米,县乡公路沿线增花增绿340公里,城区市政道路增花树种移植1610棵,补植地被植物39万株。累计查处“两违”建筑670宗、违筑面积9.54万平方米;整治公路路域垃圾堆放点433个,清理垃圾1023立方米,整治清理占道经营、乱摆乱放、乱贴乱画、乱排乱倒、乱吐乱扔乱搭乱建等21748件;建成城区公厕30座,建制村公厕113座。建制村通硬化路率达100%,建成村庄道路硬化163公里,748个自然村架通动力电,广播电视覆盖率达99%以上,饮水安全和网络宽带覆盖率达100%。如今的乡村,一幢幢小洋楼、一条条硬化路映入眼帘,随处可见,甚至在高寒山区也有同样的“风景”。通过系列工作开展,我县城乡人居环境变得越来越好,随地乱扔垃圾、随街乱泼污水、随意破坏树木、践踏花草等不文明行为越来越少。

  (三)深入把握问题与挑战

  总体来看,我县在推进“乡村生态文明、促进美丽乡村”建设,实现“绿色梦”方面做了大量富有成效的工作。工作中还存在许多不足,也面临不少困难和挑战,这些问题,必须着力加以解决。

  1.生态环境意识需要提高。全县各族干部群众从不同层面反映出对“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树得不牢,对建设“绿色耿马”,推进“乡村生态文明、促进美丽乡村”建设,争当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的认识仍停留在短期、外在层面,导致人们对环境保护认知度不高,自觉参与环境保护的积极性不高,有的领导干部没有正确对待生态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的关系,以一时的经济发展来破坏生态环境,有的企业负责人和生产经营者生态环境意识缺失,只顾眼前利益或经济利益,严重破坏生态环境行为时有发生;有的群众对于“生态文明、森林城市”创建不理解,认为生态环境治理是政府的事情,与己无关,态度上表现为等待观望的多、自觉行动的少,消极应对的多、主动参与的少。

  2.污染治理推进不力。首先是城区污染问题日益凸现。随着城镇化建设力度加大,建筑扬尘管理欠缺,餐饮业油烟和洗碗洗菜水乱排乱倒,居民乱丢烟头、纸屑等垃圾、商业噪音没有得到有效治理,影响居民身心健康。其次是农村环境综合整治还须加强。村寨“脏、乱、差”现象尚未得到长期有效治理,村民向河道乱倒垃圾污染水质,桔杆焚烧、蔗稍蔗叶焚烧等问题还是屡禁不止,村寨牲畜粪便随处可见,垃圾成堆、白色污染、污水横流等问题十分严重。再次是部分企业仍以粗放型生产经营为主,高投入、高消耗、高污染与低产出、低技术、低效益的经济发展模式依然存在,对森林资源和生态环境产业恶劣影响;有的企业设施设备落后,环保设施不健全,污染治理相对滞后;在治污过程中,部门之间协同不够有力,沟通协调机制有待完善。

  3.绿色经济发展仍需加大。绿色产业、生态产品、林下经济、林产品加工业、森林生态文化旅游等绿色生态产业发展不足,产业化发展水平较低、粗放经营普遍存在,特别是核桃、坚果等林果产业没有相应的加工企业,更谈不上产业链问题,造成林果产品附加值低。到目前为止,我县仍然没有一家核桃、坚果的加工企业,没有一个特色产品,果品主要以原果、青果形式对外出售,绿水千山成为金山银山有较大差距,林果产业对贫困群众增收支撑力度不大。值得重视的是,部分群众对发展经济林果不上心、不关心,重建轻管的现象不同程度存在,“等、靠、要”依赖思想严重,种苗不给不种,肥料不给不施,发现果树品质有问题不主动改良更替的问题时有发生,对发展经济林果来增加家庭收入持有无所谓的态度,林果产业发展的自主意识有待加强。

  4.宜林荒山绿化面积仍然较大。我县山区半山区的一些宜林荒山荒地存在着“有山没有树、有树不成林”的现象,荒山造林工作任务较重。据林业部门二类资源调查统计,我县宜林荒山荒地在2184公顷以上,无林木地1258公顷,并且这些地块坡度大、土层薄、岩石裸露、立地条件普遍较差,加之这些地方的群众“植绿、爱绿、护绿、兴绿”意识不强,群众参与不足的问题较为突出,无疑加剧了造林绿化的难度。因此,荒山造林绿化工作任重道远。

  5.建设资金投入不足。建设“绿色耿马”,推进“乡村生态文明、促进美丽乡村”建设,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点多面广,工作量大,农村环境保护基础设施建设需要大量人力、财力的投入,由于我县财力有限,尽管积极争取上级项目资金支持,但资金投入离建设目标要求还有很大差距,乡村生活污水、垃圾、道路硬化、绿化亮化等公共服务设施相对滞后,有些工作推进难度大甚至无法开展。

  (四)抓紧抓好的几项重点工作

  加快建设“绿色耿马”,推进“乡村生态文明、促进美丽乡村”建设,努力成为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变为现实,必须把节约优先、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作为基本方针,必须把绿色发展、循环发展、低碳发展作为解决建设“绿色耿马”一切问题的关键,必须把推进“乡村生态文明、促进美丽乡村建设”作为当前的重点,坚持“全县动员、全民参与、全面推进、因地制宜、讲求实效”的原则,实现“全域森林化、城市园林化、乡镇全绿化、村庄林果化、田园景观化”的目标,力争到2020年森林覆盖率达73%以上,城乡绿化覆盖率达40%以上,实现乡村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污水处理率均达95%以上,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达95%以上,有序推进生态文明县和生态文明乡镇创建。因此,必须以更加务实的态度,脚踏实地的奋斗,着力在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推动绿色生态产业发展,加强环境污染、农业面源污染和水污染治理,构建宜人绿色家园,强化绿色文化教育,强化项目政策支撑保障等6个重点领域取得突破,紧盯以下四项具体工作。

  1.构建绿色生态新格局。在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上全面做实以生态修复、资源保护、城镇绿化、村庄美化、产业培育、精品庄园、绿色通道、生态文化等为主要内容的“八大工程”,扎实推进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和生产生活方式绿色化,让良好的生态环境造福群众、普惠民生。

  2.打造城区环境改善升级。在城镇全面开展以治乱、治脏、治污、治赌,改造旧住宅区、旧厂区、城中村,拆除违法违章建筑,增加绿化面积为主要内容的“四治三改一拆一增”专项行动,做到“三抓”,抓城区功能完善、抓增绿提质、抓长效机制建立,使耿马真正成为望得见青山,看得见绿水,留得住乡愁的地方。

  3.提升美丽乡村“颜质”在农村深入开展以改路、改房、改水、改电、改圈、改厕、改灶和清洁水源、清洁田园、清洁家园为主要内容的“七改三清”整治行动,做到“四抓”,抓基本设施建设、抓生活污水治理、抓生活垃圾治理、抓公厕建设,让老百姓口袋“鼓”起来、腰杆“挺”起来、尊严“立”起来、幸福“多”起来,让美丽乡村“旺”起来。

  4.强化制度支撑保障。在全县范围内认真实施以街长制、河长制、路长制、山长制为主要内容的“四长”管理制度,让每条街、每条河、每条路、每座山都有“行政主官”,全县“三清”工作正逐步建立完善村规民约、门前三包等长效机制,确保城乡面貌管理健康有序,让全县各族干部群众生活得更健康、更美好。

   二、注重彰显人大新作为

  人大依法进行监督,是宪法和法律赋予人大的重要职权。自治县人大将站在新的起点上,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按照十九大对人大依法履行监督职能提出的新要求,坚持与时俱进,认真履行职责和使命,把围绕建设“绿色耿马”,推进“乡村生态文明、促进美丽乡村”建设,争当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作为工作主线,突出监督重点,认真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选择有效监督方法,在实现耿马“绿色梦”,争当“排头兵”过程中彰显人大新作为。

  (一)突出依法监督的重点问题。人大开展监督工作的内容丰富,不能事无巨细、不分轻重,坚持抓重点、议大事、求实效的监督思路,聚焦自治县委关于建设“绿色耿马”,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促进美丽乡村”建设的关键内容开展监督,找准存在的困难、短板和薄弱环节,不流于现象表面,努力从大局上、根本上、长远上提出务实意见建议,特别要注重把做好“山”的文章、“水”的文章、“绿”的文章、“气”的文章等重点工作作为切入点和着力点开展监督活动。在深入开展审查监督时,不仅要重视审查“绿水青山”建设的主要指标,更要重视审查绿色经济、生态产业、资源节约、空气质量、生存环境等方面社会和民生指标;不仅要关注“绿水青山”建设的大项目,更要关注当前推进 “乡村生态文明、促进美丽乡村”建设具体的民生项目和重要投资安排使用。坚持抓好跟踪监督和后续监督,着力抓实人代会、常委会决议决定、审议意见、代表建议、专题调查意见的跟踪督办和跟踪问效,确保件件“开花结果”,推进人大监督工作取得更大实效。

 (二)认真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决定重大事项是宪法和法律赋予人大的一项重要职权,人大必须履职尽责把工作做实做好。按照突出重点、讲求实效的原则,以建设“绿色耿马”,推进“乡村生态文明、促进美丽乡村”及争当生态文明排头兵建设全过程的重要规划、重大事项、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中确定重要问题,通过法定程序,适时听取和审议,做出决议决定。督促政府善于运用法定规则和程序,通过向人大专题报告事关建设当中的重点领域和关键问题。同时,人大应该加强对重要专题事项进行事前调研,保证所作决议决定的科学性、可行性和实效性,使人大讨论决定重大专题事项在助推建设“绿色耿马”,争当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中发挥重要作用。

  (三)切实发挥人大代表密切联系群众的优势和作用。代表法明确规定,“人大代表应当积极参加审议各项议案、报告和其他议题,提出建议、批评和意见”,“积极参加统一组织的视察、专题调研、执法检查等履职活动等等”。对此,人大应该不断加强和改进代表工作,坚持人大代表联系服务群众工作制度,发挥基层代表很接地气,不脱离地方实际的优势,通过广大代表认真宣传解读建设“绿色耿马”、推进“乡村生态文明、促进美丽乡村”建设的规划方案、目标任务、工作措施等,使更多的人民群众通过代表面对面的宣传带动,更加直观的、全面的了解掌握重大问题,以及推进的一系列政策措施,积极主动支持和参与到工作中来。充分发挥代表具有人民性、民主性特点,广泛征求群众的意见建议,使他们广开言路、畅所欲言、集中民智、凝聚民心,真实了解到群众的呼声,反映群众的意愿,顺应群众的期盼,广大代表应该履行代表职责、执行代表职务,大力弘扬临沧作风,当好“党的光辉照边疆,边疆人民心向党”的使者,在建设“绿色耿马”、推进“乡村生态文明、促进美丽乡村”建设过程中做好倡导者、引路人,让“管住脏乱差、留下真善美,垃圾不落地、耿马更美丽”不仅是贴在墙上的响亮口号,而是成为各族干部群众的自觉行动,切实增强代表的成就感、光荣感,提振代表更多信心,发挥代表积极作用。

  (四)坚持多种监督方式方法并用。按照监督法规定,人大的监督方式有视察、调研、执法检查、审议专项工作等方法,不同的监督方法有不同的监督效果。因此,人大应该切实用好用活这些监督方法,组织广大代表视察调研,使其全面及时了解和掌握事关建设“绿色耿马”和“乡村生态文明、促进美丽乡村”建设的重要指标、重要安排、重要措施,通过视察调研,发现存在的问题,有针对性地提出意见和建议;在每年选择几个关系建设“绿色耿马”,推进“乡村生态文明、促进美丽乡村”建设的重点难点问题进行听取和审议,并且把审议的重点放在审议意见落实办理的结果上,确保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适时组织代表开展森林法、环境保护法、城乡规划法等法律法规实施情况的执法检查,让他们实地了解法律法规贯彻落实情况,广泛听取他们的意见建议,准确掌握第一手资料,从中发现在建设进程中不符合法律法规,不适应科学发展的真实问题,在人大常委会上积极提出务实管用的审议意见,并督促政府及相关部门认真研究办理,为加快实现耿马“绿色梦”,展示“山魂水韵、边关枢纽、风情耿马”的无限魅力中彰显新作为。

  参考文献:

  1.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

  2.中共耿马自治县第十三次代表大会上的县委工作报告

  3.宪法、地方组织法、监督法、代表法等法律法规

  4.耿马自治县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工作方案

  5.耿办发电〔2017〕37号文件“关于加快推进提升城乡人居环境行动工作的通知”

  6.耿马自治县林业局、住建局相关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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