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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级人大实施有效监督必须把调查研究搞好

时间:2018/1/22 17:37:51|本文来源:耿马自治县人大常委会财经工委 |作者:姚水旺|点击数:

  调查研究是马克思主义的认识论和工作方法,是我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习近平总书记在多种会议上指出,“要在全党大兴调查研究之风,推动全党崇尚实干、力戒空谈、精准发力,让改革发展稳定各项任务落下去,让惠及百姓的各项工作实起来,推动党中央大政方针和决策部署在基层落地生根。”

 因此,调查研究已成为做好人大工作的方法和基础,是人大实施有效监督的基本前提和密切联系群众的重要途径。人大开展调查研究的目的就是掌握确凿的第一手材料,在行使监督权时有更多的“发言权”,提出的意见建议才能更加顺民心、合民意,监督工作才能更加有的放矢,促进政府依法行政、两院公正司法推动县委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解决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本人就搞好调查研究工作,推进县级人大有效监督谈几点粗浅认识。

  调查研究是人大依法行使监督最基础性的工作,也是实施有效监督的手段。俗话说:“入深山采好药,临深池捉大鱼”,切实把贯彻落实县委重大决策部署和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作为调查研究的出发点,切实把掌握确凿的第一手材料作为调研的立足点,切实做到对审议议题知根知底,在审议审查时有理有据。

 因此,调查研究在人大监督工作中显得尤为重要,它是人大掌握情况、发现问题、准备决策的过程,不然人大代表、常委会组成人员怎么知道民众所思所盼,又怎么判断“一府两院”的工作情况?当前,在社会上有很多人误认为人大工作就是“开会、审议、表决”的老三套,其实不然,宪法规定,“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都是地方国家权力机关”,人民代表大会是人民当家作主的政治平台,人民代表代表着人民,就必须尽心尽责履行自己的责任和义务,就必须积极主动深入实际、尊重民意搞好调查研究,方能准确掌握人民群众的现实问题,方能真正表达真实的社情民意和作出正确的决策。就从人大召开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委会会议的情况看,经常出现一些代表在发言中敷衍了事、言不由衷、空洞无物,这说明他们调查研究滞后,没有练就识别的慧眼,没有练就洞察的真功。

 毛泽东曾经指出,“没有调查就没有发言权”;习近平总书记也强调,“调查研究是谋事之基、成事之道,没有调查就没有决策权”,因此,调查研究决定着代表、委员们议事的水平、决定着人大依法行使监督职权的效果。为切实把人大调查研究工作做好,使调查研究更加求真务实、更加具备说服力,体现调查研究的价值,推进县级人大依法有效实施监督,本人认为应该做好“四注重四把握”:

  ——注重调研先行,把握好议题选择。首先,人大常委会各委室在每年年底根据党中央、省委、市委的大政方针和县委的决策部署,比如2018年,就是围绕坚决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精准扶贫、污染防治的攻坚战,围绕人民群众生产生活问题,围绕改革发展稳定问题,抓住老百姓最急最忧最怨问题,结合各自委室或工作实际,初步筛选出下一年度依法监督议题建议。

 其次,召开主任会议,充分听取各委室的汇报,对监督议题的针对性、可行性、有效性进行初步审查,根据人大常委会的工作力量和各委室实际,把监督议题确定在合理可行的范围。

 再次,由人大常委会召集“一府两院”领导班子成员参加的联席会议,通过沟通协商,广泛听取意见和建议,进行监督议题的确定,进一步增强监督议题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第四,在广泛征求人大代表和社会公众的建议,吸纳合理意见,充实完善监督议题后,再次召开主任会议审查,对监督议题去粗取精,最终确定要提交人大常委会讨论决定的监督议题。

 第五,召开人大常委会议对主任会议提交的监督议题充分酝酿讨论,各委室根据人大常委会的意见建议修改完善监督议题。

 第六是报请县委研究批准后列入人大常委会年度工作要点,下发各委室认真执行。

  ——注重深入一线,把握好调研过程。首先,调查研究工作组依照监督议题内容安排调研人员,由一名人大常委会班子成员带队,并放下架子、扑下身子,深入基层、深入群众,接地气、通下情,了解社情民意,如实反映民意。其次是调查研究方案由调研组细致草拟策划,以解决问题为导向设计调研事项,突出调研方案的可操作性,增强调研工作的预见性,保证充足的调研时间。

 再次,调查研究要警惕调研现场成为“秀场”、搞“材料出政绩”、打造领导“可视范围”内的项目工程等形式,坚决纠正调研过程走马观花蜻蜓点水、大哄大闹不求实效的方式,突出查找问题的可信度,力求看到最真实、最常态的问题,并且把问题的症结暴露在阳光下,摆到相关部门和主要领导面前,让县委、政府领导直接、直观感受问题的严重性,为彻底解决问题打好基础,提高问题处理率。

  ——注重改进文风,把握好报告撰写。调查研究工作组通过大量的调研情况,经过集中梳理、分析问题,以法律和政策为底线提出对策建议,撰写调研报告时,摒弃写成绩大唱赞歌、找问题浮在面上、提建议隔靴搔痒的“假、大、空”写法,力求问题看得准、意见提得实、点子出得正,在意见建议的管用实用、可操作和针对性上下功夫,而不是搞形式、走过场。人大常委会领导坚持参与调研报告的起草、修改和定稿,最后形成有情况、有成效、有问题、有分析、有建议的高质调查研究报告,报人大常委会。

  ——注重成果转化,把握好监督与支持。人大加强和改善调查研究,支持助推破解我县跨越式发展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瓶颈制约,是人大履行职能的重要方式,因此,调查研究议题来自于决策的需要,调查研究成果要服务于决策的制定,调研成果转化是开展调研的目的,只有当调研成果转化为党委、政府的决策和举措,应用到推动全县跨越式发展的实践中去,才能实现人大参政议政、依法监督的作用,才能体现人大调查研究的实际意义。

 所以,人大调查研究不能“流于形式”,写几篇调研文章就算完事,也不能简单地反映情况,而是要察实情、出实招,办实事、求实效,推进和提高人大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同时,也是直接为县委决策提供服务,体现人大调查研究的价值。人大要正确处理好与政府行政管理决定权的关系,处理好与法院、检察院司法权的关系,人大和“一政府两院”都是党领导下的国家机关,只是职责不同、分工不同,根本目标是一致的。

 因此,人大对“一府两院”的监督,是同一方向上的监督,是同一目标的监督。基于此,人大要寓监督于支持之中,把握好监督与支持的有机结合,始终把监督的立足点放在帮助“一府两院”纠正失误,改进工作,力求做到支持而不放弃监督、支持而不包办代替、支持而不回避矛盾和问题的,努力形成人大与“一府两院”良性、和谐的工作互动,形成“团结一致促跨越、齐心协力建小康”的工作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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