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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五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八次会议

时间:2023/2/3 22:22:13|本文来源: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作者:段春彩|点击数:

 2月3日下午,临沧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召开第八次会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汤培远主持会议。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杨文章、赵贵祥、施志胜、李明昌、唐永春、吴罕节,秘书长龚文军等30名常委会组成人员出席会议,出席人数符合法定人数。

 会议听取了受主任会议委托,龚文军作关于市五届人大三次会议有关草案的说明、关于临沧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稿)的说明、关于临沧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23年工作要点的说明。

 会议听取了受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赵雪委托,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刘期义作关于提请审议陈建安同志免职的报告的说明。

 会议审议通过了临沧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日程(草案)、主席团和秘书长名单(草案)、主席团常务主席名单(草案)、执行主席分组名单(草案)、副秘书长名单(草案)、表决代表议案的办法(草案)、关于代表提出议案截止时间的决定(草案)、选举临沧市人大常委会委员办法(草案),提请市五届人大三次会议有关会议审议。

 会议审议通过了临沧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邀请在主席台就座人员名单、列席人员名单。

 会议审议通过了临沧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稿)。

 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了临沧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23年工作要点及人事事项。

 

 完成各项议程后,汤培远强调,市五届人大三次会议是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实施“十四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之年召开的一次十分重要的会议,全体人员要站在讲政治、顾大局的高度,不断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压实责任,抓细抓全,加强沟通,团结协作,精心组织、服务、保障好大会胜利召开。

 市人民政府常务副市长赵子杰,市监察委员会副主任白玲,市中级人民法院常务副院长董琦,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刘期义,市纪委监委派驻市人大常委会机关纪检监察组组长,不是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副处级以上干部列席会议。

录入者:李贵荣 责任编辑:李贵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