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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大常委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委员会审查爱国卫生工作管理办法

时间:2019/8/30 14:13:09|本文来源: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 |作者:常晋林|点击数:

 8月30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市人大常委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委员会主任委员施志胜主持召开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委员会会议,审查《临沧市爱国卫生工作管理办法》(临政办规字〔2019〕1号)。

 

 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黄永刚汇报了审查《临沧市爱国卫生工作管理办法》情况。

 法工委认为,《临沧市爱国卫生工作管理办法》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公共卫生管理条例》《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期爱国卫生工作意见》等法律法规及相关制度标准规定,结合临沧实际制定,内容全面、实用性、可操作性强、依据合法;审查过程中未发现该文件内容与有关法律法规、地方性法规,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省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决定相抵触,未发现违背法定程序和其他不适当情形,对《临沧市爱国卫生工作管理办法》无修改意见和纠正意见。

 市人大常委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委员会组成人员一致同意法工委的审查意见。

录入者:曹建文 责任编辑:曹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