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爱心温暖群众
——记市第三届人大代表、临翔区人民检察院公诉科科长 李智
时间:2017/10/9 16:09:30|本文来源:临翔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作者:普德兴|点击数:
“我是一名女检察官,也是一名人大代表,自己所要做的,就是心系群众、为人民办实事。”这个身着蓝色制服,胸带检徽,追求公平正义的临翔区人民检察院公诉科科长李智是这样说,也是一直在这么做。她,诠释了一名人大代表依法履职,服务群众的爱心情怀。
2014年3月,李智当选为临沧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先后被市人大常委会评为“为民办实事先进个人”,被市文明办评为“临沧市思想道德教育先进个人”;被云南省人民检察院评为“云南省先进检察人员、云南省公诉业务能手”;她发表的公诉意见书获评“云南省优秀公诉法律文书” ;她是“临沧市公诉业务标兵”,她是公诉人与律师论辩赛中 “最佳辩手”;她所负责的公诉科被云南省人民检察院评为“全省未检工作优秀团队”,被最高人民检察院、最高人民法院、公安部、司法部等联合表彰为“全国老年维权工作先进集体”。
“我们为人民办实事,不是说非得为老百姓做多么伟大的事,而是要去解决群众面临的现实困难,饥饿时候的一袋大米、天冷时的一件保暖御寒衣服,一点一滴地为百姓雪中送炭,一件一件地为百姓解决困难。”这是李智心中一直坚守的话,并努力让爱心把群众温暖。她积极反映群众的呼声和意见,积极提出建议,帮助因犯罪遭受困难的群众,为困难学生申请助学资金,为脱贫攻坚的建档立卡贫困户申请扶持资金,为被害人申请国家司法救助,为边远山区的村组解决道路不畅、饮水困难等问题。3年来,她为30多户困难群众申请救助经费、解决帮扶资金40余万元。
李智发挥了一名代表与联系群众的桥梁和纽带作用,把法治传播、为特殊群体维权、化解社会矛盾、感化犯罪深入人心。她积极探索老年人维权、妇女特殊维权工作机制,成绩突出被最高人民检察院、最高人民法院、公安部等联合表彰为“全国老年维权工作先进集体”。倾心于青少年思想道德教育工作,她在法制课堂上,被学生们亲切地称呼为“海霞妈妈”,她被授予“青年五四奖章”。在2015年、2016年的临沧市精神文明表彰会上,她连续被评为“临沧市思想道德教育先进工作者”。她所办理的未检案例被拍摄成微电影《检爱》,获亚洲微电影金海棠最佳作品奖。她为民办实事的先进事例被录制成专题片在《法制临沧》栏目播出。她的身影遍布在乡(镇)街道的学校法制课堂里,在街天的乡(镇)集市的街头巷口,在乡间巡回法庭的公诉席上,在深山的村寨中,帮助了近100名犯罪的未成年人迷途知返。
李智把法理深入人心,把有效化解社会矛盾作为执法理念,力争把群众的问题解决在基层,维护法治的正义。一件故意伤害案,她发现引发矛盾是因犯罪嫌疑人和被害人两家多年来土地相邻纠纷没得到解决,导致犯罪嫌疑人夫妻二人冲动之下将被害人打伤,她从多方面了解案发起因和两家人土地问题的根源,多次联系乡政府、村委会、土管所等部门解决两家人的土地问题,从而使两家人多年矛盾得以化解。
这样的案件只是她办理工作中的一个小小缩影。矛盾化解的办案过程阳光透明、办案效果合法高效,被告方和受害人在刑事和解过程中感受到一名人大代表的人文关怀,个案处理结果更是实现了多方共赢,她让公众在一个个案件中切身感受到了一名人大代表在依法履职中的司法公信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