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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康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三次会议

时间:2022/7/30 12:50:03|本文来源:镇康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作者:陈学梅|点击数:

 7月29日,镇康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召开第三次会议。县人大常委会主任杨思荣主持,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映忠、张锦艳、李正清、黄志华等常委会组成人员24人出席会议,出席人数符合法定人数。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执法检查情况的报告,县人民政府关于全县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工作情况的报告、关于全县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情况的报告、关于开展现代化边境小康村建设情况的报告,县人民法院关于打击妨害国(边)境管理犯罪工作情况的报告,县人民检察院关于打击跨境违法犯罪工作情况的报告。

 

 会议书面听取了县人大常委会调研组关于全县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工作情况的调研报告、关于开展现代化边境小康村建设工作情况的调研报告、关于县人民法院打击妨害国(边)境管理犯罪工作情况的调研报告、关于县人民检察院打击跨境违法犯罪工作情况的调研报告。

 会议听取了县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部分代表的代表资格变动情况的报告。

 会议听取了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关于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补选临沧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选举办法(草案)的说明、关于提名张庆星为临沧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候选人的议案的说明、关于提请接受何平辞去镇康县监察委员会主任职务的议案的说明、关于提请决定黄滢林代理镇康县监察委员会主任职务的议案的说明。

 会议听取了县人民法院负责人作关于提请审议人事事项报告的说明,县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负责人作关于拟提请任命人员任前法律知识考试情况的说明。

 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了县人大常委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执法检查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关于全县开展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关于开展现代化边境小康村建设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关于县人民法院打击妨害国(边)境管理犯罪工作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关于县人民检察院打击跨境违法犯罪工作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

 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了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补选临沧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正式候选人名单、总监票人和监票人名单。

 会议依法补选张庆星为临沧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会议审议并分项表决通过了人事事项。

 会议表决通过了县人大常委会关于接受何平辞去镇康县监察委员会主任职务的请求的决定。

 会议经表决,任命黄滢林为镇康县监察委员会副主任,并决定其为代理主任。

 免去:

 杨开兴镇康县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职务。

 

 杨思荣向黄滢林颁发了任命书。

 黄滢林作表态发言。

 完成各项议程后,杨思荣作讲话。他强调,一要坚持党的全面领导这一最高政治原则;二要进一步彰显制度优势,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三要依法履行法定职权,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提供法治保障;四要按照“四个机关”的定位和要求,全面加强人大及其常委会自身建设;五要高质量筹备好县委人大工作会议,确保会议开出质量和成效。

 会后,举行了宪法宣誓仪式。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唐文仙,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杨泽军,县监察委员会有关负责人,县人民法院有关负责人,县人大常委会二级调研员、三级调研员,不是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南伞镇人大主席,县纪委县监委派驻县人大常委会县政协机关纪检监察组成员,县人大各专门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县人大常委会各工作委员会副主任,县政府办公室、县发展和改革局、县民族宗教事务局等部门负责人列席会议。

录入者:曹建文 责任编辑:曹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