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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沧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印发《临沧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22年工作要点》的通知

临人发〔2022〕10号

时间:2022/3/1 15:44:23|本文来源: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点击数:

各县、自治县、区人大常委会,市人大各专门委员会、市人大常委会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临沧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22年工作要点》已经临沧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临沧市人大常委会

                              2022年2月24日

 

临沧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22年工作要点

 2022年,是党的二十大召开之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的重要一年,是落实省委省政府临沧现场办公会精神的关键一年。

 市人大常委会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及中央人大工作会议、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和给沧源县边境村老支书们的重要回信精神,心向总书记、心向党、心向国家,以“四个机关”定位为统领,以“建设好美丽家园、维护好民族团结、守护好神圣国土”为主线,以打造“乡村振兴示范区、兴边富民示范区、国家可持续发展示范区”为重点,坚持党的领导、人民至上、依法履职、守正创新、跨越赶超,以更加振奋的精神、更加务实的作风、更加有力的举措,探索立法新实践,展现监督新作为,作出代表新贡献,使人大及其常委会真正成为自觉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政治机关、保证人民当家作主的国家权力机关、全面担负起宪法法律赋予的各项职责的工作机关、始终同人民群众保持密切联系的代表机关。

 全年初步计划,召开1次人代会、6次常委会会议,制定地方性法规1部,组织开展8次调研、1次执法检查、1次专题询问、2次河长制督察、2项满意度测评、1次代表视察和专题调研,1次立法工作座谈会、3次培训,听取和审议“一府一委两院”有关专项工作报告,开展12个方面工作,认真完成好省人大常委会和市委安排的各项工作任务。

 一、以政治建设为统领,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

 (一)把忠诚拥护“两个确立”作为最高政治原则和根本政治规矩。坚定不移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把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的光辉思想作为第一议题、首要任务,把“学习总书记、遵从总书记、爱戴总书记”进一步推向深入。坚持党的全面领导这个最高政治原则,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提高政治站位,提升履职能力,切实把“两个确立”转化为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确保人大各项工作都在党的领导下进行。围绕市委工作大局,发挥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作为实现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要制度载体作用,开展的重点工作、召开的重要会议、组织的重要活动、作出的重大决定、谋划的重要举措,及时向市委请示报告,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全面推动中央、省委和市委各项决策部署有效落实。

 二、健全立法机制,提升立法能力和水平

 (二)突出地方特色完成立法任务。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完善党委领导、人大主导、政府依托、各方参与的立法工作格局。按照“立得住、能管用、有特色、好操作”的思路,组织做好《临沧市鲁史古镇保护条例》的起草、审议、报批工作。科学合理编制《临沧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2022-2026)》。加强地方性法规清理和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组织召开全市地方立法工作座谈会、举办全市人大系统立法培训。启动市人大常委会相关立法规范修订工作。指导三个自治县做好新一届民族立法五年规划和年度立法计划工作。

 三、增强监督质效,推动市委决策部署有效贯彻落实

 (三)规范预决算审查监督和国有资产管理监督,提升经济运行质量。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临沧市2021年地方财政决算的报告、临沧市2022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上半年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临沧市2022年市级财政专项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报告、2022年市级财政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报告、2021年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综合报告(书面)、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临沧市2021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报告,开展满意度测评。

 (四)推动民生改善和社会事业发展。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临沧市2021年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并开展专题询问。开展临沧市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兴边富民示范区、肉牛产业、核桃产业、退役军人服务保障体系建设工作情况调研,听取专项工作报告。听取和审议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工作情况报告并进行满意度测评。开展河长制督察。做好信访工作。

 (五)全面提高依法治市水平。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2021年市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的报告、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全市检察机关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工作情况报告。组织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执法检查,听取和审议有关工作报告。开展查处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全市法院基层人民法庭建设调研,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

 四、依法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

 (六)依法决定重大事项服务全市工作大局。善于运用重大事项决定权推动市委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依法讨论决定属于本级行政区域内民主法治建设的重大举措、城镇建设、重大改革措施、重大民生工程、重大建设项目,以及法律授权决定的重大事项,加强对重大事项决议、决定贯彻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五、依法做好人事任免工作

 (七)严格执行选举任免程序。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与人大依法行使选举、任免权相统一,依法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坚持和完善宪法宣誓、任前法律知识考试、任职发言、颁发任命书等制度规定,加强对人大及其常委会选举和任命人员的监督。

 六、进一步深化和拓展代表工作

 (八)加强常委会同人大代表的联系。认真落实《关于完善临沧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市人大代表机制的意见》,推进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代表常态化、制度化,更好接地气、察民情、聚民智、惠民生。

 (九)有效保障人大代表发挥作用。拓展深化人大代表密切联系人民群众的方式方法,推动“高质量履职推动高质量发展”人大代表办实事活动制度化、常态化。组织市五届人大代表初任培训。组织省、市人大代表开展专题调研和集中视察,提升人大代表履职能力。扩大人大代表参加视察、调研、执法检查范围,增加列席常委会会议人次,提高代表参与度,增强针对性实效性,保障人大代表知情知政权。丰富代表小组活动形式,提升代表活动阵地、履职服务平台的管理和使用能力。

 (十)提高代表议案建议工作质量。做好代表议案建议交办、督办、反馈、分析工作,进一步完善常委会领导牵头督办、政府领导领办机制,组织召开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交办会,提高面商率、满意率和解决率,推动代表议案建议办理工作水平持续提升。

 七、牢牢把握“四个机关”定位要求,全面加强人大自身建设

 (十一)以“四个机关”定位统领人大工作。紧紧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四个机关””的新定位、新要求,全面加强机关建设,知责于心、担责于身、履责于行。准确把握人大工作内容重点,把“六个必须坚持”落实到工作各方面;深刻领会和把握“四统一、三体现”“四个要看、四个更要看”等要求,充分发挥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优势,切实把全过程人民民主发扬好、落实好,努力打造成为自觉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政治机关、保证人民当家作主的国家权力机关、全面担负宪法法律赋予的各项职责的工作机关、始终同人民群众保持密切联系的代表机关。

 (十二)全面加强自身建设。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和中央人大工作会议精神,坚持和完善常委会党组集体学习制度,围绕中央、省委和市委重大决策部署和常委会中心工作组织好常委会组成人员专题讲座。加强人大专门委员会和常委会工作机构、办事机构的建设,进一步密切与省人大和县(区)人大的相互联系、交流和工作协同,组织人大办公室系统业务培训。抓紧抓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责任制、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为基层减负工作要求,持续改进文风会风,优化调查研究方式,弘扬“马上就办”的工作作风。推行项目工作法,在“找项目、报项目、用项目”上下功夫,启动全市智慧人大项目建设。抓好机关疫情防控、乡村振兴、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信息化建设、保密工作、档案管理、综治维稳等各项工作,努力打造党中央放心、人民满意的模范机关,努力打造政治坚定、服务人民、尊崇法治、发扬民主、勤勉尽责的人大工作队伍,为谱写好中国梦的临沧篇章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抄送:市委,市政府,市政协,市法院,市检察院,临沧军分区,市委各部委,市级国家机关各委办局,各人民团体、大中专院校、企事业单位,中央、省属驻临单位,驻临军警部队,驻机关纪检监察组。

 临沧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22年2月24日印发

录入者:李贵荣 责任编辑:李贵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