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德县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八次会议 表决通过人事事项
时间:2018/1/22 17:36:18|本文来源:永德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作者:尹德章|点击数:
1月18日下午,永德县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举行第八次会议。县人大常委会主任李拥军主持会议,常委会副主任董兴国、彭桂新、王红专、杨洪及常委会委员共26人出席会议。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县监察委员会主任李忠平列席会议。
会议依法审议并表决通过了人事任免事项。依法对县监察委员会主任李忠平提请的人事任职报告进行了审议和表决。
决定任命:
杨先强为永德县监察委员会副主任;
李晓薇为永德县监察委员会副主任;
徐连良为永德县监察委员会副主任;
张勇为永德县监察委员会委员;
甘树青为永德县监察委员会委员;
何跃龙为永德县监察委员会委员;
杨丽娟为永德县监察委员会委员;
吴杰为永德县监察委员会委员。
李拥军为新任命人员颁发了任命书,并举行了宪法宣誓仪式。
县监察委员会副主任杨先强代表新任命人员作表态发言。他说,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在县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的依法监督下,严格履行法定职责,撸起袖子加油干,齐心协力推进监察委员会各项工作有序开展,以实际行动回报组织的期望和大家的厚爱。
县监察委会副主任、委员是一个新的岗位,是一份新的责任。李拥军要求,被任命的同志一定要珍惜机会,加强自身学习,依法履职尽责,自觉贯彻执行人大决议决定,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紧紧围绕“实现对全县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监察全覆盖”的目标要求,全面履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深入推进我县反腐败工作。
县人民法院副院长李万祖,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郭忠生,县人大常委会机关正副处级干部,小勐统镇、勐板乡、大山乡、亚练乡、崇岗乡、班卡乡人大主席列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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