耿马自治县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十三次会议
时间:2023/1/9 12:48:53|本文来源:耿马自治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作者:刀有明|点击数:
1月6日,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召开第十三次会议。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尹国光主持,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段瑜、俸立进等常委会组成人员23人出席会议,出席人数符合法定人数。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政府副县长高庭中作关于县第十六届人大一次会议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关于2021年度县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的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人大常委会选举联络工作委员会主任杨光祥作关于县第十六届人大一次会议代表建议办理情况报告的审查报告。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人大财政经济与预算委员会主任委员彭志远作关于2021年度县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的问题整改情况报告的审查报告。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段瑜作关于召开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的决定(草案)的说明。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主任委员段瑜作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终止的报告。
会议分别听取县人民政府、县监察委员会、县人民法院有关负责人作关于提请审议人事事项报告的说明。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主任刘永平作县人大常委会任前法律知识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拟提请任命人员任前法律知识考试情况的报告。
会议对部分县直部门单位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进行了满意度测评。
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了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县第十六届人大一次会议代表建议办理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关于2021年度县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的问题整改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
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召开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的决定。
会议审议并分项表决通过了人事事项。
决定免去:
沈斌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财政局局长职务。
任命:
常培军为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监察委员会委员。
免去:
张学焕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审判员、勐撒中心人民法庭副庭长职务。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高庭中,县监察委员会主任杨枝,县人民法院院长张虹,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杨灵燕,县人大常委会保留处级待遇干部,不是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县人大常委会各工作委员会和办公室主任、副主任,县政府办公室负责人等列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