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康县十八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十六次会议
时间:2024/4/1 22:07:03|本文来源:镇康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作者:陈学梅|点击数:
3月29日,镇康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十六次会议。县人大常委会主任杨思荣主持,副主任张焱忠、张锦艳、黄志华等常委会组成人员27人出席会议,出席人数符合法定人数。
会议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全县城镇房屋不动产登记工作情况报告、县人大常委会调研组关于全县城镇房屋不动产登记工作情况调研报告,表决通过了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县人民政府关于全县城镇房屋不动产登记工作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
会议听取了县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关于2023年度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情况报告,县人民政府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会议听取了县人大常委会任命的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局长履职情况报告,书面听取了县人大常委会调研组关于县人大常委会任命的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局长履职情况的调研报告,并开展了履职情况满意度测评。
会议听取和审议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关于县人大常委会选举联络工作委员会更名为代表工作委员会的议案,表决通过了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县人大常委会选举联络工作委员会更名为代表工作委员会的决定。
会议听取了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县人民政府、县监察委员会关于提请审议有关人事事项报告的说明,审议通过了有关提请任免职务的议案。
会议听取了县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关于拟任职人员任前法律知识考试情况的报告。
会议审议并分项表决通过了有关人事任免职事项。
免去:
毕自能镇康县人大常委会选举联络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
史学建镇康县人大常委会选举联络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任命:
毕自能为镇康县人大常委会代表工作委员会主任;
阿光仙为镇康县人大常委会代表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决定免去:
何红梅镇康县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主任职务;
张汉愿镇康县乡村振兴局局长职务;
李家清镇康县民政局局长职务;
段绍东镇康县农业农村局局长职务;
尹华龙镇康县水务局局长职务。
决定任命:
李红琼为镇康县民政局局长;
张汉愿为镇康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杨文锋为镇康县水务局局长;
徐良君为镇康县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主任。
免去:
施远锋镇康县监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任命:
武天婷为镇康县监察委员会委员。
杨思荣向被任命人员颁发任命书。
被任命人员作表态发言。
会后,举行向宪法宣誓仪式。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李天福,县人大常委会三级调研员谢国华,县监察委员会、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有关负责人,南伞镇人大主席,县人大各专门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县人大常委会各工作委员会副主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县自然资源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司法局、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负责人等列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