耿马自治县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九次会议
时间:2022/11/1 13:53:02|本文来源:耿马自治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作者:刀有明|点击数:
10月31日上午,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召开第九次会议。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尹国光主持,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段瑜、芮玉斌、俸立进等常委会组成人员22人出席会议,出席人数符合法定人数。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政府副县长高庭中作关于耿马自治县2021年度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报告、关于耿马自治县2022年核桃全产业链发展情况的报告;会议审议了关于耿马自治县2021年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报告(书面)。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人大财政经济与预算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许伟作关于耿马自治县2021年度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的审查报告、县人大农业农村与环境资源保护委员会主任委员杨春文作关于耿马自治县2022年核桃全产业链发展情况报告的审查报告。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法院院长张虹作关于耿马自治县人民法院离婚案件审判工作情况的报告,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杨灵燕作关于耿马自治县人民检察院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情况的报告。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主任委员洪进作关于耿马自治县人民法院离婚案件审判工作情况报告的审查报告、关于耿马自治县人民检察院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情况报告的审查报告。
会议分别听取了县人大常委会、县人民政府、县监察委员会、县人民检察院有关负责人作关于提请审议人事事项报告的说明。
会议听取了县人大常委会任前法律知识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人作关于拟提请任命人员任前法律知识考试情况的报告。
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了县人大常委会关于耿马自治县人民法院离婚案件审判工作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关于耿马自治县人民检察院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关于耿马自治县2021年度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关于耿马自治县2022年核桃全产业链发展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
会议审议并分项表决通过了人事事项。
会议表决通过了县人大常委会关于接受周安琴辞去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第十六届人大社会建设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的请求的决定。
任命:
彭坤任为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决定免去:
唐永波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司法局局长职务。
免去:
杨彬监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免去:
田树光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卢小坤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专职委员职务。
任命:
卢小坤为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
刘婷为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
杨晓峰为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高庭中,县监察委员会主任杨枝,县人民法院院长张虹,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杨灵燕,不是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县人大常委会委室主任、副主任和乡镇人大主席,县政府办公室、县公安局、县民政局、县司法局等部门负责人列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