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沧源自治县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三十七次会议

时间:2021/9/2 9:22:42|本文来源:沧源自治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作者:李金宝 |点击数:

 8月31日,沧源佤族自治县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三十七次会议。县人大常委会主任李繁荣主持,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雪峰、李江红、李明珠等常委会组成人员共21人出席会议,出席人数符合法定人数。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政府关于沧源自治县2021 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关于沧源自治县2021 年上半年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关于沧源自治县 2020 年地方财政决算报告、关于沧源自治县2020 年度县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沧源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全县甘蔗产业发展情况的报告,沧源自治县人民检察关于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开展民事检察工作情况的报告。

 会议审议并分项表决通过了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县乡两级人民代表大会换届选举时间的决定、关于重新确定乡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的决定、关于设立县选举委员会及办公室和各乡镇选举委员会的决定、关于县乡两级人民代表大会换届选举工作实施方案。

 会议审议并分项表决通过了县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沧源自治县2020年地方财政决算的决议,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全县2021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及财政预算执行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关于沧源自治县2020年度县级地方财政预算执行和其它财政收支审计工作报告的审议意见、关于全县蔗糖产业发展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县人民检察院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开展民事检察工作的审议意见。

 会议分别听取了县人大常委会、县人民政府、县人民检察院负责人作关于提请审议人事事项报告的说明,听取了县人大常委会任前法律知识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人作关于拟任命人员任前法律知识考试情况的报告。

 会议审议并分项表决通过了有关人事事项。

 决定接受徐向辉辞去沧源自治县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

 免去:

 徐向辉沧源佤族自治县人大常委会选举联络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

 决定任命:

 李树荣为沧源佤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陈龙为沧源佤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徐向辉为沧源佤族自治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局长;

 张立亚为沧源佤族自治县乡村振兴局局长。

 任命:

 杨蜚为沧源佤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任命:

 鲍辉、李兴凤、王敬莹、肖应芳、赵军为沧源佤族自治县人民陪审员。

 李树荣作了表态发言。

 李繁荣向被任命人员颁发了任命书。

 县人民政府常务副县长赵家林,县人民法院院长李佳方,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邝印光,县监察委员会负责人,县委办公室、县委组织部负责人,县政府办公室等有关部门负责人,不是县人大常委会委员的乡镇人大主席等列席会议。

 会议闭幕后,县人大常委会举行了宪法宣誓仪式,新任命人员依法进行了宪法宣誓。

录入者:曹建文 责任编辑:曹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