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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四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八次会议

时间:2019/1/15 16:14:54|本文来源:市人大常委会研究室 |作者:段春彩|点击数:

 1月15日,临沧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召开第八次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菊、杨鹏飞、施志胜,胡德扬,秘书长龚文军和常委会委员共32人出席会议。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副主任委员罗成灿作关于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审查情况的报告。

 会议听取了龚文军受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委托作关于临沧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有关草案的说明、关于临沧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关于设立临沧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有关专门委员会的决定(草案)的说明、关于临沧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讨论稿)的说明、关于临沧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19年工作要点(讨论稿)的说明。

 

 会议听取了龚文军受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委托作关于提请审议接受吉军同志辞职报告的说明、关于提请审议赵斌同志任职报告的说明;市委常委、市人民政府副市长朱媚作关于关于提请审议接受马加能同志辞职和提请审议马加能同志免职报告的说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杨荣忠作关于提请审议熊昆等六名同志职务任免报告的说明。

  会议审议了临沧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开展边境村法治宣传教育助推脱贫攻坚活动情况的报告。

 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了临沧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关于设立临沧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有关专门委员会的决定(草案)、临沧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有关草案、临沧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送审稿)、临沧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19年工作要点。

 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了有关人事事项。

 决定接受马加能辞去临沧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的请求;决定免去马加能临沧市公安局局长职务。

 决定接受吉军辞去临沧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的请求。

 任命赵斌为临沧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检察委员会委员、副检察长;决定赵斌为临沧市人民检察院代理检察长。

 免去:

 熊昆临沧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职务;

 李红忠临沧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职务;

 刘云光临沧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职务;

 刘浩文临沧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职务。

 任命:

 尹丽霞为临沧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第二庭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

 邬忠育为临沧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

 市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段春旭,市纪委副书记、市监委副主任刘德仕,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刘期义,市纪委市监委派驻市人大常委会机关纪检监察组组长李志亭,不是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副处级以上干部,市政府办公室、市司法局负责人列席会议;市四届人大代表俸新、李国忠、周艳、罗永平应邀列席会议。

录入者:曹建文 责任编辑:曹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