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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康县人大常委会不断强化预算审查监督工作

时间:2023/6/5 9:25:23|本文来源:镇康县人大财政经济与预算委员会 |作者:鲁德能 张新梅|点击数:

2022年7月28日,云南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新修订的《云南省预算审查监督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并于2022年10月1日起施行。《条例》从制度层面规范了预算审查监督的内容、程序和方法,明确了人大预算审查监督机构的职权职责及预算审查监督目的、基本原则和范围,对预决算审查批准、预算执行监督、预算调整审查批准、审计工作监督等方面作了明确规定,提出了更高要求,为有效开展预算审查监督工作提供了坚强有力的法制保障和行动指南。

一、学懂弄通悟透《条例》,夯实监督基础

镇康县人大常委会高度重视强化对《条例》的学习,先后在县人大常委会党组会议、县人大财政经济与预算委员会全体会议、部门联席会上多次组织专题学习,旨在全面准确领会和掌握《条例》的精神实质、核心要义,扎实推动《条例》落地落实。

二、严格贯彻落实《条例》,增强监督实效

(一)多措并举开展预算审查监督工作。2023年1月,县人大常委会首次提前介入预算草案编制工作,围绕预算草案的编制是否全面、是否科学合理、是否符合预算法规定,资金投向是否符合党中央方针政策及省委、市委、县委部署要求开展预审,并对预算编制工作中遇到的难点问题提出合理性意见建议。首次组织开展人代会会前调研,为人代会审议相关报告做足充分的准备,调研紧紧围绕上一次人代会确定的目标任务及2022年计划、预算执行情况是否按照批准的预算执行、是否实现预算绩效目标等开展。

(二)强化对政府全口径预决算的审查监督。在2021年度县本级财政决算草案的初步审查中,发现非税收入占比过高、决算草案未包含资金使用绩效情况、重要绩效评价结果未与决算草案同步报送县人大常委会审查的问题,县人大财政经济与预算委员会及时提出初审意见反馈县财政局研究处理。

(三)强化对政府债务的审查监督。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加强地方人大对政府债务审查监督的意见》,省委、市委、县委《关于加强人大对政府债务审查监督的实施意见》,并结合实际,制定《镇康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政府债务审查监督的实施办法》。

监督政府建立完善债务风险管理制度,目前有《镇康县政府性债务风险应急处置预案》《镇康县隐性债务风险应急处置预案》《镇康县防范和化解地方政府性债务风险方案》《镇康县政府债务还款应急预案》。2022年至2023年,3次邀请人大代表参与政府债务管理情况调研及审查工作,2次听取政府隐性债务情况报告。同时,积极加强对审计查出债务问题整改的跟踪监督,对县内6个专债项目查出问题督促跟踪整改15项。

在下步工作中,镇康县人大常委会将持续依法加强对政府全口径预决算的审查监督,在监督的各个环节、各个步骤做到重程序、守法律,不断增强监督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有力促进政府依法理财、科学理财、民主理财,推进县域经济社会事业健康发展。

录入者:张华开 责任编辑:张华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