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庆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七次会议
时间:2023/1/16 8:43:33|本文来源:凤庆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作者: 杨雪燕|点击数:
1月13日上午,凤庆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召开第七次会议。县人大常委会主任曹宪勇主持,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潘伟、字学强、肖红翔、李璇等常委会组成人员共31人出席会议,出席人数符合法定人数。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和2023年工作要点(送审稿)及工作报告报告人的决定草案、县第十八届人大第二次会议相关草案、县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关于2022年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情况的报告、县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补选出缺代表的代表资格审查的报告。
会议通报了县人大常委会任命的“一府一委两院”部分工作人员2022年度述职满意度测评结果。
会议分别听取了县人民政府、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有关负责人作关于提请审议人事事项报告的说明。
会议听取了县人大常委会任前法律知识考试领导组关于拟任命人员任前法律知识考试情况的报告,听取了拟任命人员供职发言。
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了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召开县第十八届人大第二次会议的决定,决定县第十八届人大第二次会议于2023年2月15日至17日在凤庆召开,会议召开具体时间如需调整,授权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作出决定。
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了县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2023年工作要点草案、县第十八届人大第二次会议有关名单草案、会议日程和工作日程草案等。
会议审议并分项表决通过了人事事项。
决定任命:
李加佳为凤庆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免去:
杨小影凤庆县人民法院鲁史中心人民法庭庭长职务。
任命:
李寅萱为凤庆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
会议举行了宪法宣誓仪式。
县监察委员会主任龚世华,县人民政府副县长杨文霞,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朱利红、县人民法院副院长吴志亮,县纪委县监委派驻县人大常委会机关纪检监察组组长,不是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的乡镇人大主席,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负责人等列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