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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鹏飞率队到永德开展《临沧市南汀河保护管理条例》执法检查

时间:2019/12/2 10:45:34|本文来源:永德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作者:尹德章|点击数:

 11月28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杨鹏飞率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深入永德县,检查《临沧市南汀河保护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贯彻实施情况。

 县人大常委会主任李拥军,县人民政府保留副处级领导待遇干部饶卫泽,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县水务局、县自然资源局等有关负责人陪同检查。

 检查组先后深入崇岗乡、大雪山乡了解永德龙源石膏有限公司龙竹洼石膏矿处置工作情况、鼎昌砂石有限公司运营管理情况。检查组认真听取了乡人民政府及有关单位工作情况汇报,详细了解贯彻实施《条例》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并征求下步应在《条例》实施办法中如何完善的意见建议。

 

 检查组充分肯定了永德县贯彻实施《条例》所取得的成绩。认为,永德县近两年严格按照《条例》规定,依法履行本行政区域内南汀河流域保护管理职责,认真贯彻结合河长制的推行,围绕加强水污染防治,河道保护与治理,涉河项目监管,河道采砂管理等做了大量的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制定并组织实施南汀河流域保护管理规划,督促县级有关部门及南汀河流域乡镇人民政府、村民委员会做好南汀河流域保护管理工作。

 就贯彻实施好《条例》,检查组建议,一要继续加大宣传力度,引导广大群众共同参与保护南汀河,进一步营造“保护南汀河,你我共参与”的良好社会氛围。二要注重衔接,科学规划引领河道管理有序。三要严格综合治理,实现河畅水清岸绿景美。

录入者:永德县人大 责任编辑:永德县人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