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贯彻实施民法典切实提高新时代临沧社会主义法治建设水平
时间:2020/6/2 16:14:27|本文来源:市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 |作者:李忠平|点击数: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先后制定和修订了一大批民事商事法律,为编纂民法典奠定了基础、积累了经验。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顺应实践发展要求和人民群众期待,把编纂民法典摆上重要日程。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作出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对编纂民法典工作作出部署。
经过5年多的努力,2020年5月28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下简称民法典),现已颁布,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刚颁布的民法典,是我国条文最多的一部法律,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也是一部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民法典的颁布实施,使我国的民事权利保障迎来了一个全新时代。学习宣传、贯彻实施好民法典,对提高新时代临沧社会主义法治建设水平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深入学习宣传,切实提高广大干部群众对民法典颁布实施重大意义的理解和认识
“法律是治国之重器,法治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重要依托。”刚颁布的民法典是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坚持把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结合起来,高度重视道德对公民行为的规范作用,通过5年艰苦细致工作完成的一项重大立法任务,为人民美好生活提供了强大的法治保障。
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节点上,编纂一部符合中国国情、体现时代特色、反映人民意愿的民法典,是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现实需要,是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大举措,是坚持和完善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客观要求,是增进人民福祉、维护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的必然要求。
民法典的颁布实施,使我国民事法律规范进一步得到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更加得到健全,人民的意愿更加得到尊重、利益诉求更加得到回应、生活尊严更加得到维护。
刚颁布的民法典是新时代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重大成果,系统整合了新中国成立70多年来长期实践形成的民事法律规范,汲取了中华民族5000多年优秀法律文化,借鉴了人类法治文明建设有益成果,是一部体现我国社会主义性质、符合人民利益和愿望、顺应时代发展要求的民法典,是一部体现对生命健康、财产安全、交易便利、生活幸福、人格尊严等各方面权利平等保护的民法典,是一部具有鲜明中国特色、实践特色、时代特色的民法典。
民法典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具有重要地位,是一部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基础性法律,对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对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巩固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对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依法维护人民权益、推动我国人权事业发展,对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都具有重大意义。
实施好民法典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保障人民权益实现和发展的必然要求,是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巩固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的必然要求,是提高党治国理政水平的必然要求。民法典的实施水平和效果,是衡量各级履行为人民服务宗旨的重要尺度。
为此,学习宣传好、贯彻实施好民法典,对提高新时代临沧社会主义法治建设水平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我们必须提高认识,增强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把学习宣传贯彻实施工作抓紧抓实抓好。
全面贯彻实施,切实提高新时代临沧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质量和水平
刚颁布的民法典共7编、1260条,各编依次为总则、物权、合同、人格权、婚姻家庭、继承、侵权责任,以及附则。民法典涵盖了社会生活、婚姻家庭、个人权益的方方面面,以人民为中心的立法原则贯穿始终。
刚颁布的民法典姓“民”,是一部写满民事权利的宣言书,使民事权利保护法治化、体系化、科学化。尤其人格权独立成编,是我国民法典的一大亮点、一大特色,受到国内外的广泛关注和好评。人格权包括生命权、健康权、名誉权、隐私权等,是人权当中最重要的权利。
如果自然人的人格权得不到保护,财产权就如同空中楼阁。在互联网信息化时代,对名誉、隐私等的侵害呈现出与过去全然不同的烈度,加强人格权保护成为世界各国共同面临的课题。
刚颁布的民法典将人格权独立成编,充分彰显了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充分表明了把维护人的尊严、保障人民利益放在至高位置,充分体现了民族精神、文化传统、生活方式和价值取向。
刚颁布的民法典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基本法,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运行的法律基石,为市场经济发展保驾护航。合同编共有条款526条,占民法典条款总数的41.75%,进一步完善了我国民商事领域的基本规则,充分调动了民事主体的积极性和创造性,维护了交易安全和市场秩序,推动了经济高质量发展。
刚颁布的民法典是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其中、作为灵魂,凝聚了强大的精神力量,凝结了全体人民的共同追求。贯彻实施好民法典,对提高新时代临沧社会主义法治建设水平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全市各级党和国家机关要带头宣传、推进、保障民法典实施,加强检查和监督,确保民法典得到全面有效执行。各级领导干部要做带头学习、遵守、维护民法典的表率,不断提高运用民法典维护人民权益、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能力和水平。
在立法方面,市县两级有关国家机关要积极适应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要求,积极推动同民法典相关联、相配套的法律法规制度建设,不断总结经验,从实践层面努力推动相关滞后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的修改完善。
在行政方面,全市各级政府要以保证民法典有效实施为重要抓手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把民法典作为行政决策、行政管理、行政监督的重要标尺,不违背法律法规随意作出减损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或增加其义务的任何决定,切实处理好公权力行使和私权利保障的关系。
在司法方面,全市各级司法机关要加强民法典学习,秉持公正司法,不断提高民事案件审判水平和效率。要加强民事司法工作,不断提高办案水平质量和司法公信力。
在普法方面,全市各级要广泛开展民法典普法工作,将其作为“十四五”普法工作的重点来抓,引导广大人民群众养成自觉守法的意识,形成遇事找法的习惯,培养解决问题靠法的意识和能力。要加强对青少年的民法典教育,要阐释好民法典关于民事活动平等、自愿、公平、诚信等基本原则,阐释好民法典关于坚持主体平等、保护财产权利、便利交易流转、维护人格尊严、促进家庭和谐、追究侵权责任等基本要求,阐释好民法典一系列新规定新概念新精神。
在理论研究方面,全市各级要坚持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为指导,立足实践和实际,进一步加强对民事法律制度的理论研究,积极推动构建体现我国社会主义性质,具有鲜明中国特色、实践特色、时代特色的民法理论体系和话语体系,为更为有效实施民法典、发展我国民事法律制度提供理论支撑。
立良法于天下,则天下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需要一部与新时代国家发展、民族复兴相适应的伟大法典。历史必将证明,民法典符合中国国情、体现时代特色、反映人民意愿,必将正确调整民事法律关系,更好保护民事主体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保障人民美好生活,为新时代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完备的民事法治保障。
只要我们切实学习宣传好、贯彻实施好民法典,新时代临沧社会主义法治建设一定能够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和高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