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临沧市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减量工作的思考
时间:2019/4/8 11:49:04|本文来源: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作者:李光旭|点击数:
当前,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人民群众生产生活方式的不断变化,伴随而来还有生活垃圾急剧增长和生活环境的不断恶化。由于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的复杂性和多样性,群众垃圾分类意识不高,垃圾分类设施不完善,垃圾分类市场不成熟,运转处理体系不健全等原因,我国虽然已经实施垃圾分类工作多年时间,但垃圾分类工作成效并不明显。
如何通过垃圾分类管理,提高垃圾资源利用水平,最大限度实现垃圾减量,缓解环境承载压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不断满足人民群众的美好生态环境需求,已经成为当前全国各地的重点关注的问题之一。
在崇明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挂职期间,笔者有幸作为调研组的工作人员参与了全区生活垃圾分类减量调研,通过自己查阅文件资料,参与调研组听取汇报、实地察看、座谈等方式,对全区生活垃圾分类减量工作的主要做法和经验有了初步的认识,并对临沧市探索垃圾分类减量工作有一些粗浅的思考。
一、崇明区的主要做法和经验
(一)基本情况
近年来,崇明区把推进垃圾分类减量工作作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具体行动和推进崇明世界级生态岛建设的重要抓手,紧紧围绕世界级生态岛建设总体要求,积极探索推进符合崇明实际的生活垃圾分类减量综合管理模式,从“全域覆盖、全程分类、全面处置、全民参与”四个方面全面推进生活垃圾分类,生活垃圾资源利用率逐年提升,生活垃圾分类减量工作有效推进,走出了一条符合崇明实际的垃圾分类减量的路子。
崇明区于2011年在城桥镇等城镇居住小区启动垃圾分类试点,2016年在横沙乡推行全域生活垃圾分类试点,2017年底基本实现了全区生活垃圾分类减量工作全覆盖。
目前,全区18个乡镇,269个行政村,129个住宅小区,1628家机关企事业单位,5282家沿街商户,295家银行、邮政、移动、电信、超市等服务窗口,以及52家集贸市场已全面实现生活垃圾分类减量全覆盖,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到73.5%。
(二)主要做法和经验
1.加强对行业指导和规范。崇明高度重视顶层设计对垃圾分类减量的指导作用,区级层面制定出台了崇明区生活垃圾分类减量工作指导意见、实施方案、资金方案、宣传方案、考核办法及奖补办法,明确垃圾分类减量工作的目标、任务、步骤、重点、措施、经费等事项,让各部门、各行业有章可循、有钱办事。
例如:制定出台《崇明区全域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减量工作实施方案(2017-2018年)》《崇明区党政机关生活垃圾分类减量导则(试行)》《崇明区建筑垃圾临时堆放点设置导则》《崇明区湿垃圾处理工艺“三废”排放标准》等指导文件,既对全区工作有面上的总体指导,又有行业的工作标准,对全区垃圾分类减量工作起到了很好的指导和规范作用。
2.“全覆盖”抓好宣传引导。崇明区从源头抓好垃圾分类,充分发挥群众的主体作用,采取各种形式宣传活动,把宣传工作抓在一线、抓在前端。一是充分利用电视报纸、微信公众号、学校拓展类课程等各类途径和假日学校、道德讲堂、睦邻点等各类精神文明宣传阵地,广泛开展各类宣传活动,营造积极的社会氛围。
二是分级组织乡镇市容管理人员、村居委主任、楼组长、业主代表、居民代表、垃圾分类员、管理员和志愿者队伍参加教育培训,由点及面进行政策普及。
三是将生活垃圾分类减量要求纳入文明村、文明小区、文明校园、文明家庭、节能单位的创建内容。逐步提高居民的分类意识,提高居民主动参与、主动分类的积极性,引导群众转变垃圾分类观念,带动全社会共同参与,营造“自己的垃圾自己分、自己的家园自己爱”的良好风尚。
3.建立垃圾分类硬件系统和处理体系。崇明区注重垃圾分类减量的全链条“软硬件”建设,硬件设施不断完善,处理体系初步建立。机关企事业单位实行“不分类不清运”强制措施,农村地区全面推广“户分户投、村收村拣、镇运镇处”的分类投放、收集、运输、处置管理模式,城镇地区基本实现居住小区定时定点分类投放,构建了“一户两桶”“一村一点”“一镇一站”“村村有车”的硬件体系,基本建成了生活垃圾(干垃圾、湿垃圾、可回收垃圾、有害垃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和分类处置体系。
一是湿垃圾处理方面。坚持“湿垃圾镇运镇处,就近就地处理”原则,实行专收专运专储专处,进入以镇为单位建设湿垃圾生化末端集中处理设备进行处理。全区建成运行镇级湿垃圾集中处理站21座、村级湿垃圾处理点52个,新改建生活垃圾分类暂存点623个,配置湿垃圾专项收集车、运输车1307辆,配发分类垃圾桶、转运桶69.7万只。
二是干垃圾方面。对经过生活垃圾分类的其它垃圾,由小区保洁员或农村垃圾收集员统一回收后存放于小区或村垃圾箱房内,乡镇环卫作业公司每天定时定点对其它垃圾进行集中收运至区生活垃圾中转站,经集中压缩后送区生活垃圾焚烧厂处置。
三是可回收垃圾方面。提倡居民、村民对可回收垃圾进行分拣出售,鼓励垃圾保洁员对可回收垃圾分拣收集出售。对低价值的碎玻璃、玻璃瓶等,乡镇建立临时堆放场地,预约专业回收企业,定期运送至定点玻璃加工厂进行再生利用。对破旧衣物全区建立回收制度,由专业公司定时定点对各乡镇及居民小区实行回收,建立废弃电子产品投放点,实行专项运输、专项处理。
目前,建成327个村居回收服务点和18个镇级中转站,正在推进区级集散场建设。
四是有害垃圾处理方面。在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居住小区设置有毒有害垃圾回收箱,对农村地区的旧电池依托农村垃圾收集员实行有偿回收。回收后的有毒有害垃圾统一储存在区级存放仓库,达到一定数量后预约市级指定的专业处理公司回收处置。同时,废弃食用油脂、餐厨垃圾、建筑垃圾等存运处体系逐步建立。
4.建立考评表彰激励机制。崇明区既注重督促检查,又推动奖励引导,让广大群众既有制度和道德约束,又有“红利”保障,切实提高群众参与、支持垃圾分类的积极性。
鼓励村(居)民委员把实施垃圾分类纳入村规民约和创优创先活动指标,建立区、乡镇、村居三级评估考核制度、区推进办、市民巡防团和社会第三方专业公司三级督查整改制度、以村委、居住小区为单位的村居民家庭“红黑榜”公示制度,推行“绿色账户”激励机制。积极表彰和鼓励先进,对垃圾分类一线的普通干部和基层群众进行表彰。
调研中,笔者感受到崇明区垃圾分类减量工作处处体现着世界级生态岛建设的标准和内涵,力度之大、标准之高、体系之完整、成效之明显是其他许多地区无法比拟的。
同时,就做好生活垃圾分类减量工作的有几点体会。一是广泛的宣传是做好垃圾分类减量工作的基础。崇明区始终高度重视源头的分类工作,把社会各方力量统一到抓宣传、抓源头分类上来,做到宣传全覆盖,提高了源头垃圾分类的质量,减少了分拣环节的工作任务,打好了高质量分类的基础。
二是充分调动全社会推动世界级生态岛建设的主人翁意识是做好垃圾分类减量工作的动力。通过广泛动员,崇明区激发广大群众主人翁意识、家园意识,广大干部群众把垃圾分类减量作为加快世界级生态岛建设的重要手段,扎实做好垃圾分类工作,形成了全社会共同参与、共同推进的良好态势,为推动该项工作注入了强大动力。
三是强有力的资金投入是做好垃圾分类减量工作的保障。崇明区积极给予该项工作资金保障,区级财政累计投入到宣传发动、转运设备投入和体系建设等方面资金2.83亿元,为高质量的垃圾分类减量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
四是完善和体系建设是做好垃圾分类减量工作的核心。只有真正找到分类垃圾的处理方向,在当地或一个区域内形成易分类、便运输(贮存)、好处理(回收)的体系,才能真正做好垃圾分类减量工作。崇明积极搭建垃圾分类投放、收集、存贮、运输、处置的完整处理体系,减少末端处理量,有效提高了垃圾的回收利用率和分类的成效。
二、对临沧市开展垃圾分类减量工作的思考
(一)临沧市开展垃圾分类减量工作所面临的主要困难和机遇
1.面临的主要困难。长期以来,我市群众环保意识不高,对临沧垃圾处理能力和环境承载压力的缺乏正确判断,对垃圾分类的重要意义认识不足,加之硬件条件的制约,垃圾分类减量工作成效不明显。
一是垃圾分类成效低、群众的积极性受挫。比如,我市的垃圾收集容器基本标注了可回收、不可回收两种标识,但由于可回收垃圾、有毒有害垃圾分类工作长期缺乏宣传、引导和强制性要求,垃圾分类基本依靠群众自觉,然而分类等级低、质量不高或者你分、他不分,并且对于大部分群众而言两个垃圾桶的功能属性是一样的,造成了“前期分类不到位,后期处理大锅烩”,还严重影响了极少部分具有分类意识群众的积极性,导致垃圾分类工作陷入困境。
二是垃圾转运体系不健全。虽然经过长期的发展和积累,我市部分地区已经基本具备了一定规模的垃圾收集容器、垃圾回收(处理)企业、垃圾收运队伍,但是垃圾转运处理能力弱、转运体系建设还不完善,无法满足高质量、全链条的垃圾分类处置的需要。特别是农村地区群众居住分散、交通不便、垃圾处理设施严重滞后,垃圾转运处的难度较大。
三是部分群众的环保意识不高,开展垃圾分类的积极性不高。
2.面临的机遇。一是政策机遇。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将生态文明建设纳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2016年12月,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财经领导小组第十四次会议上明确强调,要普遍推行垃圾分类制度。
2017年,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鼓励各省 ( 区 ) 结合实际,选择本地区具备条件的城市实施生活垃圾强制分类”。
2018年,中央制定出台的《关于坚决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和召开的全国环境保护大会都对城市垃圾和农村垃圾分类、处理工作提出明确要求,并明确国家将进一步加大对乡村环境综合治理的投入。不仅仅是国家层面对垃圾分类工作作出安排,《云南省进一步提升城乡人居环境五年(2016—2020年)行动计划》《中共云南省委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实施意见》《临沧市进一步提升城乡人居环境五年行动计划(2016—2020年)》《临沧市进一步提升城乡人居环境五年行动计划城乡治脏治乱实施方案》《临沧市进一步提升城乡人居环境五年行动计划城市治污实施方案》等省、市文件都对城市、农村垃圾处理工作提出明确的要求。
二是硬件基础。经过长期的积累和近年来我市在提升城乡人居环境行动所取得工作成效,在城区垃圾处理体系建设、农村垃圾处理设施建设、队伍建设等方面已经打下一定的基础。
三是经验基础。当前,国外先进国家和地区,国内的浙江、广东、福建、山东、四川等经济较为发达的省市的一些农村地区已经开展或者试点了生活垃圾分类减量工作,部分城市和地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已初见成效,并探索出了一套可行的办法。这些探索为经济欠发达地区在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方面积累了可借鉴的工作经验。
四是群众基础。随着生活水平不断提高,人民群众对良好的生态环境有着更为迫切的需求。
基于上述情况,当前在市、县城区甚至是部分农村推开一定层次的垃圾强制分类减量工作,已经具备一定的政策基础、硬件基础、经验基础和群众基础。只要加强广泛的宣传,唤醒群众的环保意识,垃圾分类特别是可回收垃圾、有毒有害垃圾的分类的初步成效将迅速体现,并对高质量推进垃圾分类减量工作起到积极的促进工作。
(二)开展垃圾分类减量工作应重点关注的几个方面
鉴于崇明区垃圾分类减量工作起步早、标准高、投入大,且临沧市与崇明区以及全国其他开展强制性分类的城市在人口素质、财力水平等方面存在较大差距,完全复制和照搬这些地区的经验和做法并不现实。探索中,应重点抓好以下几个方面:
1.超前谋划,做好垃圾分类减量工作的规划。一要提前谋划好我市的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应未雨绸缪,深入学习领会好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关于垃圾分类减量工作的重要批示精神,统筹考虑我市财力、群众素质、垃圾运转处理能力等因素,借鉴试点城市、农村的一些探索和成效,提前谋划好我市的实施方案。
二要提前做好垃圾分类减量的体系建设。垃圾分类减量工作,分类是过程,减量是目的。减量的重要渠道是把可实现资源再利用的垃圾进行分类,从而进一步减少实际进入垃圾填埋、焚烧环节的垃圾总量。所以,生活垃圾分类既要求群众在前端将生活中产生的有害垃圾、可回收物、餐厨垃圾、建筑垃圾等进行分类投放,又要求在中端有效整合和衔接现有环卫收运体系进行分类收集、运输,还需要在终端配套建设各类垃圾资源化利用项目和无害化处理设施,才能有效解决好分类垃圾的流向问题。
三要抓好试点。试点和推行垃圾分类工作时,要在城市建设规划、土地规划、环保规划和发展长期规划编制和调整中谋划好餐厨垃圾、废弃食用油脂、有害垃圾、可回收利用垃圾、建筑装潢的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的功能布局,逐步形成多元、完善的垃圾分类收集和分类处理体系,提高分类垃圾的处置能力,确保各种分类垃圾的终端环节畅通。
四要健全和完善城区垃圾收集容器、垃圾房、转运站、压缩站等功能配备,适应和满足生活垃圾分类要求。要在构建农村地区“户清扫、村收集、乡清运、县处理”的环境卫生整治工作机制中,统筹谋划好农村垃圾分类减量的其他能力建设。
五要按照“政府引导、市场导向、社会参与”的原则,推动以资源再生利用为主体的园区建设,引入垃圾资源化利用企业,持续鼓励本地企业参与垃圾分类、垃圾资源化的建设和运营。鼓励和引导当前市内废旧回收企业做好市场调研、布局做好新型垃圾和废旧材料的运处体系,鼓励企业从单一的传统垃圾回收处理模式向多元化发展,鼓励企业、农民合作社、个体经营者多方资源参与垃圾分类、运输、处理体系建设,给予企业在技术创新、市场开发等方面政策扶持和补贴,通过全社会各行各业共同努力打牢实施垃圾分类减量工作的体系基础。
2.紧抓源头管理,把控生活垃圾总量。一要引导群众养成绿色生活、绿色消费的习惯,在生产、生活环节减少垃圾的产生。
二要加强行业指导,开展塑料等白色废弃物危害性的二次宣传,引导群众养成少使用、不使用一次性塑料制品、纸制品的习惯,尽量使用可降解或可多次使用的包装,超市、商场、集贸市场等商品流通场所一律不得免费提供塑料购物袋、包装袋、快餐盒等塑料用品,宾馆、酒店一律不使用一次性纸杯、餐具、洗漱用品。
三要反对奢侈浪费和不合理消费,在家庭、餐馆提倡“光盘”行动,加强快递、外卖、农村电商、物流企业的宣传,不过度使用和包装产品,实施电器以旧换新、全装修住宅。
四要合理确定生活垃圾处理费与卫生清洁费,垃圾清运费用与垃圾产生量挂钩等等措施,减轻集中收运和末端处置的压力。
3.动员社会参与,形成良好的社会氛围。一要树立垃圾分类、人人有责的环保理念,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通过编顺口溜、演舞台戏、办宣传栏、拉标语、发放宣传单(海报),以及广播、电视、微博、微信等媒介及从国家生态安全、环境安全和爱国爱家的高度广泛宣传垃圾危害、分类的好处以及有关垃圾分类的科普知识;提高群众的环境意识、责任意识、参与意识,引导群众从身边做起、从细节做起,让广大群众心里支持垃圾分类、自觉参与垃圾分类。
二要充分发挥工青妇团等组织,企业和学校等方面的力量,组建不同层次垃圾分类宣传队伍,推动垃圾分类的宣传工作在重点领域、重点地区取得突破。把垃圾分类工作纳入居民公约、村规民约和文明单位、文明社区创建内容,加强对机关团体、企业和社区居民、广大群众的制度约束。
三要实施正反两方面政策,推广积分奖励、星级评比、红黑榜单模式,把垃圾分类行为从“要我分”引导到“我要分”。紧密结合宣传贯彻实施《临沧市城乡清洁条例》的机遇,做好配套政策的制定、完善,不断完善对群众的约束机制,真正形成全社会共同理解、支持和参与垃圾分类的工作态势。
4.因地制宜,循序渐进推进垃圾分类减量工作。采取“先易后难、由粗到细、点面结合”的方式推进垃圾分类工作,既要注重城市和农村分步推开的原则,也要注重垃圾种类分步推开的原则。
一要重点抓好企事业单位、党政机关、学校、机场、车站、大型批发市场、集贸市场、小区等人员集中、垃圾产生量大的场所,重点推进垃圾强制分类和集中资源化处置,率先实现垃圾减量的目标。
二要根据居民家庭、集贸市场、机关学校和企事业单位生活垃圾的构成特点,合理确定分类模式,提高分类成效。
三要在推进决胜脱贫攻坚、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城乡人居环境提升等各项工作中,紧密结合当前全市自然村基本建立起的垃圾保洁和收费制度,有计划的试点开展农村垃圾强制分类减量工作。
四要引导农村地区以源头减量和资源化利用相结合的方式推动垃圾处理,在农村地区探索就地处理、回收、集中收集相结合的分类减量模式,湿垃圾采取沤肥、进入沼气池等“源头减量、就近就地处理”方式进行处理,可回收垃圾依托现有的废旧资源回收转运队伍处理,有害垃圾、干垃圾采取专运专处,推动农村垃圾减量。
五要不断总结经验,坚持问题导向,加强分析研究和指导,完善分类、转运、处理各个环节的机制,形成一套更加系统、科学和可操作的运作机制。
总之,实施垃圾分类减量是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态环境需求的重要抓手,是一次生产生活方式的变革,是一项利国利民的工程,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参与,以久久为功的韧劲打好这场攻坚战,助推临沧率先建成最美丽的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