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临沧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地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办法》的有关规定,临沧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决定:李寿志为临沧市监察委员会代理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