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县区人大 > 沧源

县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二十四次会议

时间:2019/12/31 19:01:22|本文来源:沧源佤族自治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作者:王照捷|点击数:

 12月31日,沧源佤族自治县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二十四次会议,县人大常委会主任李繁荣主持会议,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雪峰、赵毅、肖国光、李明珠和常委会委员共19人出席会议,出席人数符合法定人数。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沧源佤族自治县人民政府、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关于2019年县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的报告,县人民政府关于县本级2018年预算执行情况及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报告,县人民政府关于全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情况汇报,县人民政府关于2019年1至10月预算执行情况和2019年度县级财政部分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报告,县人大民族与外事华侨委员会关于提请审议修改《云南省沧源佤族自治县自治条例》的议案。

 会议书面审议了沧源佤族自治县人大常委会视察组关于“美丽县城”建设情况的视察报告、住沧源佤族自治县市人大代表视察沿边小康村建设情况的报告和县人大代表视察翁丁景区建设情况的报告,县人民政府关于中缅边境沧源段界务管理维护工作情况的报告、县人大常委会调研组关于中缅边境沧源段界务管理维护工作情况的调研报告。

 会议听取了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关于县财政局局长履职情况测评结果和县水务局履职情况测评结果的报告。

 会议听取了有关人事任免事项的说明,听取了拟任命人员任前法律知识考试情况的报告。

 会议通过了县人大议案审查委员会关于调整沧源佤族自治县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议案审查委员会组成人员的报告、县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审查报告。

 会议表决通过了沧源佤族自治县人大常委会关于2018年度县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落实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沧源佤族自治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全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情况的审议意见、沧源佤族自治县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自治县人民政府2019年县级财政预算调整方案的决议、沧源佤族自治县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正《云南省沧源佤族自治县自治条例》的决定。

 

 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了有关人事事项。

 决定免去:

 赵志强沧源佤族自治县应急管理局局长职务;

 姜湘忠沧源佤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局局长职务;

 杨水清沧源佤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职务。

 决定任命:

 李张空为沧源佤族自治县应急管理局局长。

 免去:

 殷定稳沧源佤族自治县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审判员职务;

 黄作虎沧源佤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会后进行颁发任命书和宪法宣誓仪式。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简邦明,县人大常委会享受正处级待遇干部陈卫东、罗咏梅,县人民法院院长李佳方,县人民检察院代理检察长邝印光,县监委副主任王华明,县纪委监委派驻县人大常委会机关纪检监察组长李红英,县委办、县委组织部,县政府办公室、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民宗局、县公安局、县卫健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水务局、县审计局、县外事办、县医疗保障局、县林业草原局负责人等列席会议。

录入者:沧源自治县人大 责任编辑:沧源自治县人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