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源自治县十四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二十一次会议
时间:2024/12/2 9:08:39|本文来源:沧源自治县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 |作者:穆黎芳|点击数:
11月29日,沧源佤族自治县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召开第二十一次会议,县人大常委会主任李繁荣主持会议。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江红、俸红建、陈子艳等13名常委会组成人员出席会议,出席人数符合法定人数。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政府关于自治县2024年县级财政专项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报告、关于县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县人大常委会2025年度民族立法计划(草案)、执法检查组关于全县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动员法》执法检查情况报告、《沧源佤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对提请任命人员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办法(修订草案)》,县人大财政经济与预算委员会关于自治县2024年县级财政专项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审查结果报告。
会议审议了县人民政府关于全县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动员法》工作情况报告;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县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督办情况的报告,关于赴广西考察学习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及乡村旅游先进经验的报告,关于赴西双版纳州考察学习情况的报告。
会议表决通过了县人大常委会2025年度民族立法计划、关于批准沧源佤族自治县2024年县级财政专项预算调整方案的决议、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动员法》执法检查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沧源佤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对提请任命人员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办法》。
会议审议通过县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审查情况的报告。
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有关人事事项。
决定任命查映昌为沧源佤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免去肖琴沧源佤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李繁荣向被任命人员颁发任命书,查映昌同志作表态发言。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夏玉华,县监委、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有关负责人,县人大常委会三级调研员肖国光,县纪委监委派驻县人大机关县政协机关纪检监察组组长,不是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的乡(镇)人大主席团主席,县委办、县委组织部、县政府办、县发展改革局、县财政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商务局、县林业和草原局、县文化和旅游局、临沧边合区永和发展服务中心、县旅投公司有关负责人以及勐角民族乡、班洪乡4名基层县人大代表列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