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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二十三次会议

时间:2019/10/30 20:24:53|本文来源:沧源佤族自治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作者:李岩旺 文/田源 图|点击数:

 10月29日,沧源自治县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二十三次会议, 县人大常委会主任李繁荣主持召开会议。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雪峰、赵毅、肖国光、李明珠以及常委会委员共17人出席会议,出席人数符合法定人数。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沧源佤族自治县财政局关于2018年度全县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的专项报告,沧源佤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紧密型县乡村医疗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改革工作的情况报告,沧源佤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自治县2019年县级财政专项预算调整方案的报告(草案),沧源佤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沧源佤族自治县申报省级生态文明县创建工作实施方案,沧源佤族自治县水务局工作情况报告和沧源佤族自治县财政局局长高兴华同志个人履职情况报告。

 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了沧源佤族自治县人大常委会关于自治县人民政府2018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关于紧密型县乡村医疗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改革工作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关于对自治县水务局工作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关于自治县财政局局长高兴华同志履职情况的审议意见、关于批准自治县2019年县级财政专项预算调整方案的决议、关于批准沧源佤族自治县申报省级生态文明县创建工作实施方案的决定、关于邝印光为沧源佤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代理检察长的决定。

 

  会议听取了任前法律知识考试情况的报告。

  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了有关人事事项。

  决定免去:

  王振锋沧源佤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职务;

  杨刚沧源佤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职务;

  李忠富沧源佤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县公安局局长职务。

  决定任命:

  杜新泽为沧源佤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简邦明为沧源佤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县公安局局长。

  任命:

  王华明为沧源佤族自治县监察委员会副主任,

  任命:

  邝印光为沧源佤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员、检察委员会委员、副检察长。

  免去:

  杨进云沧源佤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会议要求,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要带领代表,认真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带领代表认真学习习近平关于“不忘初心、牢记使命”论述摘编和相关学习内容,通过学习教育、调查研究、检视问题、整改落实,达到理论学习有收获、思想政治受洗礼、干事创业敢担当、为民服务解难题、清正廉洁作表率,用主题教育成果进一步促进人大各项工作。要带领群众,努力做好脱贫攻坚巩固。积极带领群众开展核算收入,盘算家底,提升人居环境,建设美丽乡村、建设美丽县城等工作。要总结回顾,全面收尾今年各项工作。认真总结回顾一年来的工作,对没有完成的工作,要尽快开展,确保今年各项工作圆满收尾,全面完成任务。

  李繁荣为新任命人员颁发任命书,并举行了宪法宣誓仪式。

  县委常委、县人民政府常务副县长赵家林,县人民政府副县长方宾仁,县人民法院院长李佳方,县纪委副书记、县监委副主任李勇,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陈朝中,县人大常委会享受正处级待遇干部陈卫东、罗咏梅,县纪委监委派驻县人大常委会机关纪检监察组长李红英,县委办公室、县委组织部,县政府办公室、县财政局、县水务局、市生态环境局沧源分局、县卫健局、县医疗保障局,县人民医院、县疾控中心、县中医佤医医院负责人,不是常委会委员的乡镇人大主席列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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