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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二十九次会议

时间:2020/10/13 9:44:57|本文来源:沧源佤族自治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作者:王照捷|点击数:

 10月12日,沧源佤族自治县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二十九次会议,县人大常委会主任李繁荣主持会议,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雪峰、赵毅、肖国光、李明珠等常委会组成人员22人出席会议,出席人数符合法定人数。

 

 会议听取了县人大常委会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提请县人大常委会任命人员任前法律知识考试情况的报告、人事事项报告、以及拟任命人员供职发言。

 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了有关人事事项。

 决定接受:

 杨国祥辞去沧源佤族自治县第十三届人大农业农村与环境资源保护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

 李志军辞去沧源佤族自治县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

 决定免去:

 杨跃文沧源佤族自治县卫生健康局局长职务;

 杨华沧源佤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局局长职务;

 孙铁沧源佤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局长职务。

 决定任命:

 张映国为沧源佤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

 田军为任沧源佤族自治县卫生健康局局长;

 靳涛为沧源佤族自治县医疗保障局局长;

 杨晓蕾为沧源佤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王跃珍为沧源佤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主任。

 免去:

 姜永兰沧源佤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李繁荣向被任命人员颁发任命书,并举行了宪法宣誓仪式。

 

 李繁荣强调,依法任免地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是县人大常委会代表人民管理地方国家事务的具体体现,是新任命同志肩负使命、履行职责的起点。职务任命,凝结着组织的信任,代表着人民的重托,承载着群众的期盼,任命书是一份沉甸甸的“责任状”。

 李繁荣希望被任命人员,一要倍加珍惜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权力意味着责任,要为人民用好权;二要倍加珍惜组织的厚爱和重托,用感恩的心完成组织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三要倍加珍惜时代提供的机遇和舞台,不负众望、不辱使命、恪尽职守、竭尽全力,不断取得新业绩,开创工作新局面,为佤山经济发展、社会稳定作出应有贡献。

  副县长杜新泽,县人民法院院长李佳方,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邝印光,县监委副主任李勇,县人大常委会二级调研员陈卫东、罗咏梅,县纪委监委派驻县人大常委会机关纪检监察组长李红英,县人大农业农村与环境资源保护委员会主任委员候选人、岩帅镇人大主席团主席候选人,县委办、县政府办、县委组织部有关负责人列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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