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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三十一次会议

时间:2020/12/11 20:59:07|本文来源:沧源佤族自治县人大财经与预算委员会 |作者:陈亚春|点击数:

12月11日,沧源佤族自治县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召开第三十一次会议。县人大常委会主任李繁荣主持会议,县人大常委会副李雪峰、赵毅、肖国光、李明珠等常委会组成人员21人出席会议,出席人数符合法定人数。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政府关于“十四五”规划编制基本思路情况的报告、关于县2020年县级财政专项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报告、关于县2020年县级财政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报告、关于自治县乡村旅游工作情况的报告。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政府关于2019年度县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的报告;会议对县财政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文化旅游产业开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4个单位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进行了满意度测评,4个被测评单位测评结果均为满意。

 

会议听取了县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贯彻实施情况的执法检查报告、关于疫情防控“两法一条例”贯彻实施情况的执法检查报告,县人大常委会调研组关于《云南省沧源佤族自治县林业管理条例》贯彻实施的调研报告。

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了沧源佤族自治县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2020年县级财政专项预算调整方案的决议、关于批准自治县2020年县级财政预算调整方案的决议、关于2019年度县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落实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关于全县乡村旅游工作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

会议还审议并分项表决通过了有关人事事项。

决定任命杨春元为沧源佤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决定接受唐兴平、李泽艳、杨国祥、李金锋辞去沧源佤族自治县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

免去罗青县人民陪审员职务。

免去俸俊玲沧源佤族自治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职务。

杨春元作供职发言。

李繁荣向被任命人员颁发了任命书,并举行了宪法宣誓。

就做好下步工作,李繁荣要求,一要学法守法,依法履行好各自法定职责。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中国人民民主专政的组织形式,是我国的基本政治制度。各级人大都由民主选举产生,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人民代表大会是国家权力机关,依法行使权力,集体决定问题。国家行政机关、监察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都是由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对它负责,向它报告工作,受它监督。县人大常委会、各专委和乡镇人大主席团要带头学习贯彻宪法法律和习近平法治思想,依法履行“立法、监督、重大事项决定、任免”四项职责。“一府一委两院”及政府各职能部门要“权责法定,依法行政,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严格依法执政”,坚持“谁执法、谁普法”,加大各领域的法律宣传,加强接受人大常委会的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的自觉性,主动报告工作(每年一次)。

二要围绕中心,尽职尽责。一个地方的发展离不开一个团结干事的班子和氛围,四班子及“一委两院”是整个沧源发展的战斗集体,必须在县委领导下,围绕中心,竭尽全力完成好各自工作任务。特别当前的“十三五”收官和疫情防控常态化,需要大家“心往一处想,力往一处使”,发扬“团结奋斗”的佤山精神。

三要认真总结,超前谋划。总结是为了更好地谋划和做好工作。县人大各专委、县人大常委会各工委要认真总结今年和“十三五”以来的经验和不足,高质量精心做好年终各项工作和县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筹备工作。县人大常委会要尽快成立相关筹备工作组,细化责任;“一府两院”要认真做好提交人代会会议审议的各项报告,组建专班完成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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