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庆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二十八次会议
时间:2026/6/22 9:00:50|本文来源:凤庆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点击数:
6月18日,凤庆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召开第二十八次会议,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彭兴荣主持会议,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潘伟、字学强、肖红翔、李璇及常委会组成人员共25人出席会议,出席人数符合法定人数。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凤庆县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情况的报告、关于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情况的报告、关于政府债务管理情况的报告、关于乡镇行政执法工作情况的报告。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贯彻实施情况的执法检查报告、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贯彻实施情况的执法检查报告、听取和审议了县人大常委会调研组关于政府债务管理情况的调研报告、关于全县乡镇行政执法工作情况的调研报告,会议听取了凤庆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代表资格终止的报告。
会议听取和审议凤庆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会议关于接受曹宪勇同志辞去临沧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议案、关于接受张红梅等二名同志辞去凤庆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议案。
会议听取了县水务局局长、县文化和旅游局局长述职,并进行了满意度测评。
会议分别听取了县人民政府、县监察委员会相关人事任免的议案,听取了县人大常委会任前法律知识考试领导组关于拟任命人员任前法律知识考试情况的报告。
会议听取了拟任命人员供职发言。
会议审议并分项表决通过了凤庆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贯彻实施情况的审议意见、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贯彻实施情况的审议意见、关于2025年度全县政府债务管理情况的审议意见、关于全县乡镇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关于接受曹宪勇同志辞去临沧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决定、关于接受袁国盛同志辞去凤庆县监察委员会主任职务的决定。
会议审议并分项表决通过了人事事项。
免去杨雪燕同志凤庆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决定免去李虎凤庆县发展和改革局局长职务;
决定免去徐强瑜凤庆县科学技术局局长职务;
决定免去吴有成凤庆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局长;
决定免去曾娜娜凤庆县民政局局长职务;
决定免去张学起凤庆县农业农村局局长职务;
决定免去雷树春凤庆县卫生健康局局长职务;
决定免去董昌勇凤庆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局长职务;
决定免去王宏波凤庆县林业和草原局局长职务;
决定免去周庆林凤庆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局长职务;
任命沈爱洲为凤庆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副主任;
决定任命徐强瑜为凤庆县发展和改革局局长;
决定任命李君诚为凤庆县科学技术局局长;
决定任命徐志坤为凤庆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局长;
决定任命董昌勇为凤庆县民政局局长;
决定任命曾娜娜为凤庆县卫生健康局局长;
决定任命雷树春为凤庆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局长;
决定任命肖天鹏为凤庆县应急管理局局长;
决定任命张学起为凤庆县林业和草原局局长;
决定任命吴泓召为凤庆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局长;
任命刘一波为凤庆县监察委员会委员。
新任命人员进行了宪法宣誓。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王瑞、方镇静,县人民法院院长黄海鸥,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李娟,4名基层县十八届人大代表,不是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各工作委员会副主任,县级有关部门负责人,不是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的乡镇人大主席列席会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