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县区人大 > 凤庆

凤庆县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三十一次会议

时间:2020/12/29 9:51:56|本文来源:凤庆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作者:赵建平|点击数:

12月25日,凤庆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召开第三十一次会议,受县人大常委会主任曹宪勇委托,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陈波主持会议,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陈家军、李素华、潘伟等常委会组成人员共17人出席会议,出席人数符合法定人数。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政府关于凤庆县2020年财政专项预算调整方案的报告、关于2020年1—11月份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0年财政预算调整方案的报告、关于2019年度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务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落实情况报告、关于“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情况的报告、关于2020年度县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整改落实的情况报告、关于县十七届人大四次会议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的情况报告,听取和审议了县人大常委会调研组关于2019年度县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的调研报告、关于2020年度县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落实情况的调研报告、关于县十七届人大四次会议代表建议办理工作情况的调研报告和县人大财政经济与预算委员会关于对凤庆县2020年财政预算调整方案的审查报告。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关于接受毕凤媛辞去临沧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议案,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杨志萍代表职务终止的审查报告,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关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县应急管理局局长述职满意度测评结果的报告,县人民政府关于提请龚小芳任职的议案、县委组织部拟任干部人事说明、县人大常委会任前法律知识考试领导组关于干部任前法律知识考试的报告和拟任命人员供职发言

 会议听取了县农业农村局局长、县林业和草原局局长述职报告,书面听取了县人大常委会任命的“一府一委两院”37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述职报告,并进行了满意度测评。

 

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了凤庆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凤庆县2020年财政专项预算调整方案的决定、关于批准动用2020年预备费的决定、关于批准凤庆县2020年财政预算调整方案的决定。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了人事任免总监票人监票人名单,会议决定接受毕凤媛辞去临沧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

会议表决通过了有关人事事项:

决定任命:

龚小芳为凤庆县机关事务管理局局长。

会议举行了宪法宣誓仪式。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杨文霞,县监察委员会副主任康正红,县人民法院副院长李庆,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洪继东,县委办等25个部门负责人,不是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县人大及常委会委室负责人、乡镇人大主席团常务主席,县纪委监委派驻县人大常委会机关纪检监察组组长列席会议,字国胜、李丙旺、陈家志、王学聪4名基层县人大代表列席会议。

录入者:凤庆县人大 责任编辑:凤庆县人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