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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庆县十八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十五次会议

时间:2024/6/27 15:50:39|本文来源:凤庆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作者:陈官印|点击数:

 6月24日,凤庆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召开第十五次会议,县人大常委会主任曹宪勇主持会议。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潘伟、字学强、肖红翔及常委会组成人员共28人出席会议,出席人数符合法定人数。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凤庆县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实施《临沧市鲁史古镇保护条例》工作情况报告、关于贯彻实施《云南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情况报告、关于电信网络诈骗治理工作情况报告。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全县贯彻实施《临沧市鲁史古镇保护条例》情况执法检查的报告、关于全县贯彻实施《云南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情况执法检查的报告,县人大常委会调研组关于全县电信网络诈骗治理工作的调研报告。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凤庆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关于提请任命段定国、乐晴二名同志为凤庆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委员的议案,关于县科学技术局局长、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局长述职满意度测评结果的报告。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补选出缺代表资格和部分代表职务终止的审查报告。

 会议听取了县发展和改革局局长、县交通运输局局长述职报告,并进行满意度测评。

 会议审议并分项表决通过了凤庆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全县贯彻实施《临沧市鲁史古镇保护条例》情况的审议意见、关于全县贯彻实施《云南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情况的审议意见、关于电信网络诈骗治理工作情况的审议意见、关于任命段定国、乐晴二名同志为凤庆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委员的决定、关于确认徐正伟等五名同志代表资格的决定。

 会后举行了向宪法宣誓仪式。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邱永平,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李娟,县监察委员会副主任王建力,县人民法院副院长吴志亮,不是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的乡镇人大主席、县人大常委会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四名基层人大代表、县级有关部门负责人列席会议。

录入者:李贵荣 责任编辑:李贵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