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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庆县十八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十六次会议

时间:2024/8/27 16:24:50|本文来源:凤庆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作者:杨雪燕|点击数:

 8月23日,凤庆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召开第十六次会议。县人大常委会主任曹宪勇主持会议,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潘伟、字学强、肖红翔、李璇等常委会组成人员29人出席会议,出席人数符合法定人数。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政府关于全县2024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关于全县2023年度地方财政决算和2024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关于2023年度县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关于全县肉牛产业发展情况的报告。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人大常委会调研组关于全县2024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调研报告、关于全县2024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调研报告、关于2023年度县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情况的调研报告、关于全县肉牛产业发展情况的调研报告,县人大财政经济与预算委员会关于对2023年度地方财政决算的审查报告。

 会议听取了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部分代表职务终止的审查报告。

 会议通报了县发展和改革局局长、县交通运输局局长述职满意度测评结果,听取了县文化和旅游局局长、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述职并进行满意度测评。

 会议分别听取了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县人民政府、县监察委员会、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有关负责人作关于提请审议人事议案及说明。

 会议听取了县人大常委会任前法律知识考试领导小组关于拟任命人员任前法律知识考试情况的报告。

 会议审议并分项表决通过了凤庆县人大常委会关于2024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审议意见、关于批准凤庆县2023年度财政决算的决议、关于全县2024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审议意见、关于2023年度县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情况的审议意见、关于全县肉牛产业发展情况的审议意见。

 会议审议并分项表决通过了人事事项。

 接受:

 龚世华辞去凤庆县监察委员会主任职务。

 决定免去:

 王璠凤庆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职务;

 周庆林凤庆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局长职务。

 免去:

 李志勇凤庆县人大常委会选举联络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

 赵家永凤庆县人大常委会选举联络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杨旺丹凤庆县人民法院勐佑中心法庭副庭长职务;

 杜红蕾凤庆县人民法院鲁史中心法庭副庭长职务;

 杨丽君凤庆县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职务;

 朱琼凤庆县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李寅萱凤庆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决定:

 袁国盛为凤庆县监察委员会代理主任。

 决定任命:

 吴蒙为凤庆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周庆林为凤庆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局长。

 任命:

 李志勇为凤庆县人大常委会代表工作委员会主任;

 杨旺丹为凤庆县人民法院鲁史中心法庭庭长;

 杜红蕾为凤庆县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

 王利权为凤庆县人民法院勐佑中心法庭副庭长;

 杨瑶婷为凤庆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杨文霞,县监察委员会副主任王建力,县人民法院副院长李庆,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杨波,4名基层县人大代表,县纪委监委派驻县人大常委会机关纪检监察组组长,县级有关部门负责人等列席会议。

录入者:李贵荣 责任编辑:李贵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