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县区人大 > 耿马

关于对耿马财政涉农资金整合使用的思考

时间:2018/1/4 11:04:56|本文来源:耿马自治县人大常委会财经工委 |作者:姚水旺|点击数:

  在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中明确提出“建立健全脱贫攻坚多规划衔接、多部门协调长效机制,整合目标相近、方向类同的涉农资金。以扶贫规划为引领,以重点扶贫项目为平台,把专项扶贫资金、相关涉农资金和社会帮扶资金捆绑集中使用。”按照这一要求,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既是提高财政资金配置效率、保障脱贫攻坚资金需求的关键所在,也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深化我县脱贫攻坚的重要举措。

 近年来,耿马自治县按照中央、省、市安排部署和要求,集中财力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确保按时脱贫“摘帽”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形成了“多渠道引水,一个龙头放水”的良好局面,较好地将不同层面、不同渠道的涉农项目资金捆绑在一起,统筹使用,促进了涉农项目资金由“撒胡椒面”式的各自分散转变为“集沙成塔”式的高度集合,发挥了项目资金规模效益,涉农项目资金投入脱贫攻坚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2017年,我县共统筹整合涉农项目资金5.81亿元,其中:中央3.58亿元、省级1.12亿元、市级830万元、县级1.03亿元,涉农项目资金统筹整合投向农村危房改造2.07亿元,基础设施建设2.67亿元,产业发展7272.5万元,社会事业公共服务4万元,劳动力转移技术培训414万元,生态建设、易地扶贫搬迁、农业技术创新推广等项目2977.53万元。

 在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上,紧紧围绕涉农项目资金统筹整合原则、整合范围、整合投向,进一步推动全县财政涉农项目资金的统筹整合力度,有效发挥财政资金在困难群众收入增长中的推进作用,为我县脱贫攻坚奠定了坚实基础。从我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项目资金情况分析,有以下几个特点:

 一是把准方向,明确涉农项目资金统筹整合总体要求。自治县人民政府以提高涉农项目资金使用绩效为目的,打破行业界限和部门分割,积极开展涉农项目资金统筹整合,建立与高原特色农业产业和脱贫攻坚相适应的财政支农政策体系,努力促进我县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着重做到“四个明确”:明确涉农项目资金统筹整合基本原则,明确涉农项目资金统筹整合范围,明确涉农项目资金统筹整合流程,明确涉农项目资金统筹整合投向。

 二是加强协作配合,统筹整合工作有序推进。紧紧围绕“集中财力办大事”这一中心,切实发挥各涉农部门自身优势,相互协作,密切配合,积极向上申报争取强农惠民资金,认真抓好项目区内的涉农资金统筹整合,推动了项目资金统筹整合工作顺利开展。

 三是严格监督管理,运行机制不断健全。在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财政部门与各主管部门加快建立健全财政涉农资金和项目管理制度,明晰部门管理职责,规范项目资金运行监管。各涉农部门在项目资金统筹整合过程中,全面推行项目公示制、法人负责制、招投标制、政府采购制、项目验收制和质量保证金制等制度,通过事前、事中、事后的一系列监督检查和绩效考核,有效控制了项目资金“跑、冒、滴、漏”的现象发生,初步形成了项目科学、安排规范、使用高效、运行安全的涉农项目资金统筹整合使用新体制。

 四是精心组织实施,规模效益逐步显现。各涉农部门围绕脱贫攻坚规划,将涉农项目资金统筹使用,使有限的资金用在刀刃上,使有限的财力发挥最大的效益。统筹整合各类涉农项目资金,重点用于安居扶贫、实施产业扶贫、基础设施扶贫、易地搬迁扶贫、生态建设扶贫及社会事业扶贫等领域。各涉农部门围绕脱贫攻坚目标和年度实施方案统筹整合安排项目、分配资金,资金分配更加透明、更加公平,资金安全水平得到较大提高。各项财政涉农项目资金的统筹整合使用到基层一线,充分调动了贫困群众参与脱贫攻坚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同时也拓宽了困难群众增加收入的渠道,改善了群众的生产生活条件,促进了全县跨越式发展。

  我县在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方面取得了一些成绩,但此项工作是一项系统性工程,涉及部门多、工作量较大,在具体实施过程中仍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主要表现在:

 一是涉农项目编制规划不系统,资金统筹整合较为困难。目前,我县涉农项目资金统筹整合规划不完善或部分项目规划严重滞后,涉农部门在前期申报项目时,大多数没有很好沟通协商,也没有统筹谋划项目安排,导致在项目下达后的实施过程中,只是被动地将所在项目区内的涉农项目资金统筹整合在一起,资金的集聚效应没有达到最大化。

 二是涉农部门协调配合不到位,工作协调机制有待完善。由于涉农项目资金名目过于繁多,实行分块管理,主管部门之间相互沟通不足、整体协调不够,管理多头难协调。加之缺乏在政府统一领导下的联席会议制度和涉农部门之间协商配合、良性互动的沟通协商机制,财政部门和涉农部门齐抓共管的涉农项目资金整合使用管理机制有待加强。

 三是涉农资金整合不充分,使用绩效有待提高。当前涉农部门之间缺乏统筹整合观念,涉农项目资金带有明显部门属性和行业特点的管理制度,导致统筹整合条件和环境不宽松,在项目资金使用过程中很难根据实际需要进行调整,资金整合难度大。加之涉农专项资金在下达时,明确要求必须严格按照批准规划和方案实施,不得随意改变项目实施内容和地点,导致许多项目资金很难捆绑起来使用。

 总之,我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方面存在问题的根源就是“散”,一是思想认识存在散,二是资金分散,三是部门分散,解决“散”字最好的办法就是一个字“合”,让涉农部门同心合力,让涉农项目资金有效地统筹整合,让涉农项目资金管理逐步走向规范化、精细化管理轨道,真正把有限资金用在刀刃上,用在老百姓最需、最盼、受益最大的项目上。对于存在的问题,需要自治县人民政府及各涉农部门高度重视,采取措施,有效应对,切实加以解决。

 推进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是我县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早日摘掉贫困的帽子,提高保障和改善民生水平的迫切需要。为此,笔者认为政府及涉农部门应以依法依规、统筹安排、精准使用、提高效益为基本原则,认真贯彻执行中央、省、市关于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学习借鉴外县区涉农项目资金统筹整合工作的先进经验和有效做法,并针对统筹整合中反映出来的主要困难和问题,加强规划引导,创新机制,搭建平台,规范项目管理、规范使用资金,切实发挥财政涉农资金的最大效益,重点做实四个方面工作:

 一要加强组织领导,形成发展合力。统筹整合涉农项目资金是一个复杂的工程,也是一项长期性的工作,必须通过强化领导和规范管理,才能保障涉农项目资金统筹整合有序开展。健全由自治县政府主要领导牵头的领导小组及统筹整合协商机制,充分发挥领导小组的决策协调作用,定期或不定期召开会议对统筹整合规划、项目申报、资金分配、项目实施、资金管理等重大问题进行决策。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之间要及时互通情况,收集掌握涉农项目资金来源、安排使用和项目实施等情况,及时向领导小组汇报,扭转各部门在涉农资金项目申报、资金分配、使用上各自为政的局面。

 二要理清统筹整合思路,编制脱贫规划先行。根据中央、省、市对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的政策规定和相关要求,以脱贫“摘帽”为目标,以脱贫成效为导向,以扶贫规划为引领,以重点扶贫项目为平台,继续按照“渠道不乱、用途不变、统筹安排、集中投入、各负其责、各记其功、形成合力”的工作思路,科学编制我县脱贫攻坚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确定重点扶贫项目和建设任务,加强规划项目有效衔接,严格按照“整合的涉农资金跟着项目走、项目跟着规划走、规划跟着脱贫目标走、目标跟着脱贫对象走”的原则,以项目带动资金统筹整合,确保完成“两不愁、三保障”的目标任务。

 三要突出统筹整合投向,提高涉农资金使用效益。进一步明确涉农部门各自职责,对涉农项目资金的来源渠道、投入规模、支出用途和使用管理方式等进行全面清理梳理,对资金性质相同、资金投向类同、资金管理方式相近的涉农项目资金进行合理归并和分类整合,不断扩大资金统筹整合范围。明确涉农资金统筹整合流程、重点投向、建立配套机制,聚焦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实现共同富裕的目标,以农村危房改造、特色优势产业发展、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社会事业发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生态文明建设等为重点投向筹集整合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要与脱贫任务挂钩,按照脱贫效益最大化原则配置资源,将脱贫成效作为衡量资金统筹整合使用工作成果的主要标准,切实提高资金使用精准度和效益。

 四要强化项目资金管理,严格考核监督。进一步规范、细化和完善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管理办法,使之更切合工作实际,增强指导性和操作性,特别是明确各部门分工、操作规程、资金用途、监管措施等,建立健全由政府负总责,发改部门负责脱贫攻坚总体规划制订和项目管理,财政部门负责资金管理,各涉农部门负责本行业项目规划上报和认真组织实施,审计、监察部门负责监督项目实施过程;建立健全涉农部门沟通协调机制,加强业务部门内部管理,对统筹整合的项目资金实行专帐、专户、专人管理,切实提高涉农项目资金使用的规范性、安全性和有效性。

 加强监督与考核,发改、财政、监察、审计等部门联合起来对整合方案编制、整合资金规模、资金使用管理、项目实施效益等方面,认真组织开展绩效考核和精准监督,进一步完善“阳光操作”制度,防止借统筹整合资金名义挤占、挪用涉农项目资金,实现问效与问责的有机结合,确保全县涉农项目资金统筹整合使用健康有序推进。

录入者:耿马自治县人大 责任编辑:耿马自治县人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