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耿马自治县人大常委会充分发挥好人大代表监督作用

时间:2025/4/14 15:30:57|本文来源:耿马自治县人大常委会代表工委 |作者:张贵荣 |点击数:

 监督权是宪法赋予人大的重要职权。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对做好新时代人大工作提出明确要求,强调“坚持好、完善好、运行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健全人大对行政机关、监察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监督制度”。耿马自治县人大常委会始终坚持以民为本,依法行使监督职权,牢固树立“在监督中支持,在支持中监督”的理念,与党委工作同频、与政府工作同力、与群众意愿同心,紧紧围绕工作大局,充分发挥代表作用,切实提升监督工作质效,服务地方经济和社会事业高质量发展。

 坚持为民代言,让人大监督“”起来各级人大代表始终坚守“为民情怀”,坚持“为民解忧”,肩负“为民担当”,围绕群众普遍关心的养老、教育、医疗、住房、出行等问题,面对面与群众交流,了解群众的真切期盼,当好群众利益的“代言人”,及时把群众呼声转化为代表建议,努力促进民生难题得到解决。如2024年,陈新华、叶新传、李永兴等三名县人大代表在走访群众时,群众普遍反映现在部分农村电网不能适应村庄发展需要的问题,陈新华等三名代表提出了《关于对农村电网提质改造的建议》。针对这个建议,耿马供电局及时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共排查和整治隐患241项。2024年,全县农村电网改造共投入资金3826万元,新建0.4kV线路36.2km,改造0.4kV线路49.8km,新建10kV线路27.8km,改造10kV线路52.6km,解决48个自然村用电问题。

 紧盯重点领域让人大监督“准”起来围绕党委、政府的工作大局和重点任务,拓展重要领域人大代表参与监督的深度和广度,增强代表参与监督工作的主动性和积极性,提升人大监督的精准性、专业性和针对性。如2024年,耿马自治县人大常委会根据县委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相关要求,及时组织相关专业人大代表,通过听取专项工作报告、开展专题调研等形式,广泛收集市场主体反映强烈,迫切需要解决的土地、融资、建设以及政府服务等问题,共同探讨解题之策,有效激发市场主体创新创业活力,护航全县营商环境提升。2024年,耿马自治县累计完成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认定7户,认定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61户,大力推广“融信服”平台,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获得授信163 户,8636.98万元,解决了部分企业的融资难题。

 改进监督方式让人大监督“实”起来注重把听取专项工作报告、执法检查与备案审查等多种方式结合起来,注重将工作监督与法律监督、重点监督与日常监督、专项监督与综合监督相结合,组织各级人大代表采取适当方式进行监督,有效推动重点难点问题得到解决。如2018年镇清高速公路孟定段建设时,施工单位需补偿给孟定镇175户村民相关补偿款1148万元,但施工单位一直未兑现补偿款,严重损害了群众的利益。为此,县人大代表谷少林同志深入一线了解群众真实诉求,积极向县、市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汇报请示,在与施工单位沟通协调无果后,依法组织群众通过诉讼程序提起上诉,最终于2024年8月通过法院代转支付的方式将1148万元补偿款兑付给175户村民,用实际行动维护边境社会和谐稳定。

 强化刚性监督让人大监督“硬”起来始终坚持人大监督的权威性,坚持直面问题动真碰硬,适时开展专题询问,促进人大监督由程序性监督向实质性监督、柔性监督向刚性监督转变,切实增强人大监督震慑力,确保人大监督取得实效。如针对2022年耿马自治县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在全省排名倒数第2位、全县两污基础设施建设投入不足、部分饮用水水源存在污染隐患、农业面源污染日趋严重、“三线”划定过程中没有统筹处理好保护资源和保障发展的关系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耿马自治县人大常委会于2023年初,对县人民政府、市生态环境局耿马分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水务局、县农业农村局、县自然资源局、县林业和草原局等相关部门开展了专题询问,更好地支持和帮助推动有关职能部门进一步认清全县环境保护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查找存在问题,研究新的举措,着力推动全县生态环境质量持续向好。

录入者:张华开 责任编辑:张华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