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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十五届人大四次会议决议

时间:2020/5/25 17:47:18|本文来源:县十五届人大四次会议秘书组 |点击数: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020年5月24日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关于《云南省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自治条例修正案》的决议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审议了《云南省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自治条例修正案》。

 会议认为,党的十八大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民族工作和云南发展作出新部署,提出新要求,对《云南省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自治条例》进行修正十分必要。

 会议认为,《云南省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自治条例修正案》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符合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的规定,符合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的实际,保持了自治条例连续性、稳定性、权威性,对保障党的民族政策和民族区域自治法在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贯彻落实,促进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进一步推进全县经济高质量发展、社会和谐稳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会议决定通过《云南省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自治条例修正案》,报请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后公布施行。

 关于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工作报告的决议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县长南桂香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会议高度评价2019年经济社会发展取得的成绩,充分肯定今年一季度我县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取得的新成绩,同意报告提出的2020年工作安排,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指出,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之年,是“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也是科学谋划“十四五”规划之年。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人民政府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2020年访问缅甸成果、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以干事创业、狠抓落实、攻坚克难的实际行动践行初心、担当使命,在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县委的坚强领导下,紧扣全面脱贫、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任务,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坚持以改革开放为动力,全面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加快推进工业化、城镇化、现代化,持续推动高质量跨越发展,持续保障和改善民生,持续提升地方治理效能,确保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圆满收官。要抓实补短板强弱项,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要抓实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同步实现全面小康;要抓实项目建设,夯实跨越发展基础;要抓实工业化进程,打造一流“三张牌”;要抓实城乡规划实施,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要抓实创新示范区建设,加快推进现代化;要抓实绿色发展理念,把耿马建成最美丽的地方;要抓实深化体制改革,实现更高水平对外开放;要抓实社会保障体系,积极回应群众关切;要抓实转职能优服务,全面推进政府自身建设。

 会议号召,全县各族人民要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市委、市政府和县委的坚强领导下,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只争朝夕、不负韶华,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十三五”胜利收官,“十四五”良好开局而努力奋斗!

 关于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201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决议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审查了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人民政府提出的《关于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201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及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202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会议决定,批准《关于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201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批准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202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关于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2019年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0年地方财政预算的决议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审查了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人民政府提出的《关于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2019年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0年地方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及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2020年地方财政预算(草案)。会议同意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与预算委员会的审查结果报告。会议决定,批准《关于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2019年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0年地方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批准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2020年地方财政预算。

 关于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田志高主任受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人大常委会委托所作的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以来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人大常委会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下一阶段工作任务,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人大常委会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及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紧紧围绕中央、省、市、县委决策部署,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攻坚克难、奋勇争先,改革创新、勇于实践,依法行使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权,助力经济社会改革发展,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推动人大制度和人大工作创新发展,为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耿马经济社会高质量跨越发展作出新的贡献!

 关于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王先萍院长所作的《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人民法院过去一年多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20年工作安排,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关于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徐剑锋检察长所作的《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过去一年多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20年工作安排,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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