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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四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三十一次会议

时间:2021/4/1 17:27:16|本文来源:临翔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作者:查新华|点击数:

4月1日,临翔区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召开第三十一次会议。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彭勇主持会议,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武雪梅、李红武、左丽康及常委会组成人员21人出席会议,出席人数符合法定人数。

 

会议听取和审议区人民政府关于2020年度区人大常委会对专项工作审议意见的研究处理情况报告,区人民检察院2020年度检察公益诉讼工作情况报告,区人大常委会关于2020年度部分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履职情况测评结果报告。

书面审议区人民政府关于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区人民政府关于2020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报告。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区监察委员会副主任汤赞作关于提请任命路曼玲为区监察委员会副主任的议案,李红武分别作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关于黄临明等二名同志任免职的议案、关于接受李忠旺辞去区第四届人大常委会委员职务的议案、关于提请审议接受熊扬生辞职的报告、关于提请审议路曼玲拟任职务的报告,区人民政府副区长姚坦分别作关于提请审议免去唐永盛职务的议案、关于提请审议任免李忠旺等三名同志职务的议案,区人民法院院长李敢先作关于提请审议免去李世俊和李春刚二同志职务的议案、关于拟提请任命丁光鸿等同志法律职务的议案,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戴勇作关于提请免除杨灵燕法律职务的议案、关于提请任命王婵娟法律职务的议案。

会议听取了区人大常委会法制工委主任李光明作关于提请任命人员参加任前法律知识考试情况的报告。

会议审议并分项表决通过了有关人事事项。

免去李忠旺临沧市临翔区人大常委会凤翔街道人大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

任命黄临明为临沧市临翔区人大常委会凤翔街道人大工作委员会主任。

接受李忠旺辞去临沧市临翔区第四届人大常委会委员职务。

任命路曼玲为临沧市临翔区监察委员会副主任。

接受熊扬生辞去临沧市临翔区监察委员会主任职务。

决定路曼玲为临沧市临翔区监察委员会代理主任。

决定免去唐永盛临沧市临翔区水务局局长职务。

决定免去王勇临沧市临翔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局长职务。

决定任命李忠旺为临沧市临翔区水务局局长。

决定任命冯云为临沧市临翔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局长。

免去李世俊临沧市临翔区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免去李春刚临沧市临翔区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任命丁光鸿、於佳敏、董国燕、魏海涛、王益香、彭林柳、段福斌、杨光莲、施德远、张菊、李志武、李学艳、刘如红、肖婷婷、罗丽萍、李珍勇、李晓燕、向时红、付云江、王学荣、周清菊、徐加兰、付开龙、张玲熔、罗华庚、董有燕、纪燕、莫尔鲜、石定鑫为人民陪审员。

免去杨灵燕临沧市临翔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任命王婵娟为临沧市临翔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

 

彭勇向被任命人员颁发了任命书,并主持宪法宣誓仪式。

李忠旺作表态发言。

完成各项议程后,彭勇强调,被任命的同志时刻牢记誓词、永远铭记誓言,切实履行承诺,不辜负党和人民的重托。自觉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恪尽职守、勤奋工作,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带头忠于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廉洁奉公,公道正派,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和人民监督,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忠实履行好党和人民赋予的光荣使命。

就做好下步工作,彭勇强调,一要进一步深化对旗帜鲜明讲政治的认识,切实筑牢“政治机关”思想根基。二要以党史学习教育为引领,夯实自身建设基础,不断提升履职水平。三要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紧紧围绕中心任务谋划人大工作。

区人民政府副区长姚坦,区监察委员会副主任汤赞,区人民法院院长李敢先,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戴勇,不是区四届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区人大常委会机关保留或享受处级待遇干部、实职副科级以上干部,区司法局、临沧市生态环境局临翔分局主要负责人,乡镇人大主席、副主席,街道人大工委主任、主任人选,区四届人大代表付娇、罗大强列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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