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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人大常委会出台实施意见推动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工作

时间:2020/5/7 15:12:40|本文来源:临翔区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 |作者:杨阳|点击数:

 为深入贯彻落实《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工作的决定》,支持和推动全区检察公益诉讼工作,更好地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推进全区生态文明建设和法治临翔建设,临翔区人大常务委员会制定出台了《临沧市临翔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贯彻落实<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工作的决定>的实施意见》,从五个方面着力推动全区检察公益诉讼工作。

 一是提高思想认识,增强法治理念。要求全区各级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和公民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公益诉讼法治意识,积极支持和推进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工作,努力构建“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支持、检察主办、部门配合、社会参与”的公益诉讼工作格局。

 二是广泛开展学习宣传,提高公益诉讼的知晓率。把学习宣传《决定》和公益诉讼工作纳入全区“七五”普法宣传教育范围,广泛开展学习宣传活动,进一步提高群众对《决定》和公益诉讼工作的知晓度,畅通案源线索举报渠道,增强公民、法人、其他社会组织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意识,提高支持、参与公益诉讼工作的积极性,形成良好的社会共识。

 三是强化责任担当,切实履行职责。要求区人民检察院牢固树立公益保护核心理念,紧密融入、服务和保障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切实履行公益诉讼主体责任,增强责任意识和担当意识,充分发挥法律监督职能,主动担当作为,依法全面开展公益诉讼工作,积极稳妥开展公益诉讼探索实践,保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不受损害,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新格局。

 四是健全协作机制,形成保护合力。要求区人民检察院认真贯彻落实《决定》,不断创新工作方式方法,主动加强与行政机关的协作联动,把通过诉前程序实现维护公共利益作为最佳目标,探索形成以诉前程序为主导、提起诉讼为补充的办案格局;要求监察机关、审判机关和对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负有监督管理职责以及对国有财产使用、监管职责的机关、单位和部门,积极支持和配合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工作,建立健全信息共享、案情通报、联席会议、案件移送和办案协作等协作配合工作机制,实现刑事司法与行政执法的有效衔接,形成公益诉讼工作整体合力。

 五是实行定期报告,强化对公益诉讼工作的监督。要求区人民检察院每年四月份前向区人大常委会提交上年度检察公益诉讼年度情况报告,接受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

 区人大常委会通过依法听取和审议专项报告、开展执法检查和专题调研、组织代表视察等形式,依法监督和支持检察机关不断改进和加强公益诉讼工作,督促审判机关依法开展公益诉讼审判和执行工作,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办理检察建议、履行生效判决,全面推进《决定》的贯彻实施,切实维护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

录入者:临翔区人大 责任编辑:临翔区人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