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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江自治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六次会议

时间:2022/12/31 12:52:47|本文来源:双江自治县人大财政经济与预算委员会 |作者:刘兰梅|点击数:

12月30日,双江自治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召开第六次会议。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郑有平、王明兴、杨绍兵、张会花等常委会组成人员18人出席会议,出席人数符合法定人数。郑有平主持会议。

 会议举行了举行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集中学习,传达学习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政府关于对2022年财政预算部分调整变更情况的报告、县人民政府2022年县级财政专项预算(地方政府债务)调整方案、县人民政府关于县第十七届人大一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

会议听取了县人大常委会2022年林长制工作推进情况的督察报告。

会议听取了县教育体育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审计查出问题整改落实情况,并进行满意度测评;听取了县公安局、县应急管理局主要负责人履职情况报告并进行测评。

 

会议分别听取了县人大常委会、县人民政府、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有关负责人作关于提请审议人事事项报告的说明。

会议审议并分项表决通过了人事事项。

免去:

勾林芳双江自治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张鉴华双江自县人大常委会选举联络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任命:

王建国为双江自治县第十七届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陈高飞为双江自治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副主任;

马丽琴为双江自治县人大常委会选举联络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决定免去:

杨绍平双江自治县工业商务和科技信息化局局长职务;

刘刚双江自治县财政局局长职务;

王斌双江自治县审计局局长职务;

王宏惠双江自治县林业和草原局局长职务;

李冬双江自治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局长职务。

决定任命:

肖兴龙为双江自治县工业商务和科技信息化局局长;

王斌为双江自治县财政局局长;

谢才兴为双江自治县审计局局长;

郭忠生为县林业和草原局局长;

唐兴平县为双江自治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局长。

免去:

王金金双江自治县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职务;

李学美双江自治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职务;

武志伟双江自治县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庭长职务;

姜青赟双江自治县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职务。

任命:

谢珊珊县为双江自治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副院长;

赵丽县为双江自治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

刀锐县为双江自治人民法院综合审判庭副庭长;

李雯静为双江自治县人民法院综合审判庭副庭长;

吴志阳、吴志芳、杨琳、周倩、李秋乐、袁梅、俸莉、俸华兰为人民陪审员。

免去:

田忠华双江自治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会职务;

李京文双江自治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任命:

曾萍红为双江自治人民检察院检察员、检察委员会委员、副检察长;

赵翠娟、杞兰、瞿文涛为双江自治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

 

郑有平向被任命人员颁发了任命书。

陈高飞、肖兴龙作任职表态发言。

随后,举行了宪法宣誓仪式。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涂学明,县人民法院院长许宇敏,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周之学等列席会议。

录入者:曹建文 责任编辑:曹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