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德县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六次会议
时间:2017/12/12 20:23:13|本文来源:永德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作者:尹德章|点击数:
12月12日,永德县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举行第六次会议。县人大常委会主任李拥军主持会议,常委会副主任董兴国、彭桂新、王红专、杨洪和常委会委员共26人出席会议。县委常委、县委组织部部长杨承高到会指导。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永德县人民政府关于2017年1至9月份县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及部分预算调整情况的报告。通过审查,常委会组成人员认为,县人民政府提出的县级财政预算调整符合预算法、监督法和预算审查监督条例的相关规定,预算调整资金来源有保障,支出安排符合永德发展实际,县级财政预算调整报告可行,会议同意县人大常委会财经预算工委提出的审查结果的报告。决定批准县人民政府提出的2017年县级财政部分预算调整意见的报告。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永德县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对我县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情况的执法检查报告》,通过审议,常委会组成人员认为,近年来,县人民政府高度重视统计工作,把统计工作作为政府工作的重要工作之一,县级各职能部门各企事业单位始终以统计法及相关法规为准绳,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认真贯彻实施《统计法》,较好地发挥了统计在服务县委重大决策和指导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作用,全县统计事业健康发展。
会议表决通过了永德县人大常委会关于《永德县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对我县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情况的执法检查报告》的审议意见。
会议决定批准县人民政府提出的2017年县级财政部分预算调整意见的报告。
会议决定:永德县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于2018年1月15日至18日在县城德党召开,会期四天,建议会议议程为八项。
会议依法对县人民政府县长、县人民法院院长提请的人事任免职报告进行了审议。
决定免去:
罗新亮永德县人民政府扶贫办公室主任职务;
谢永忠永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职务;
郑建增永德县安全生产监督局局长职务。
决定任命:
鲁晓东为永德县审计局局长;
段庆安为永德县水务局局长;
武正和为永德县人民政府扶贫办公室主任。
任命:张艳华、穆金虎、谢正海、杨仁安、李卫东、罗兆宏、赵德军、鲁开河为永德县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县人大常委会主任李拥军为新任命人员颁发了任命书,并举行了宪法宣誓仪式。
会议还依法补选了1名临沧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段学能,县人民法院副院长李万祖,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赵国平,县人大常委会机关正副处级干部,县工业商务和科技信息化局,县财政局、县统计局主要负责人及亚练乡、班卡乡、大山乡人大主席列席会议。会议还邀请周光海、字福荣,黄双龙、普建明4名基层县十二届人大代表列席会议;邀请蔡丽霞、李华军2名公民旁听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