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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德县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十次会议

时间:2018/6/29 20:53:24|本文来源:永德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作者:尹德章|点击数:

6月29日,永德县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举行第十次会议。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彭桂新主持会议,常委会主任李拥军,副主任董兴国、杨洪和常委会委员共23人出席会议。县委常委、县委政法委书记熊国光到会指导。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永德县人大常委会调研组关于对全县小微企业运营情况的调研报告,县人民法院执行工作情况的报告、县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案件情况的报告,审议了书面提请的永德县人大常委会调研组关于《<永德县人民政府关于在全县公民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第七个五年规划>工作情况的调研报告》、永德县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对全县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情况的执法检查报告。

会议还听取了关于批准县人民政府关于临翔至清水河等6条高速公路PPP项目政府支出责任纳入中期财政规划并分年度列入财政预算有关事项的说明、听取了县环保局局长任职以来履职情况的报告,并进行了测评。

会议表决通过了永德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对全县小微企业运营情况调研报告、《永德县人民政府关于在全县公民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第七个五年规划工作情况的调研报告》、永德县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对全县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情况的执法检查报告、永德县人民法院执行工作情况报告、永德县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案件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

 

会议结束时,李拥军强调,一是各乡镇人大主席团要认真做好乡镇年度第二次人代会召开的各项筹备工作。坚持程序合法、精心谋划、周密部署,做实做细本次会议各项筹备工作,确保大会顺利召开。二是各乡镇要加强做好宣传工作。要切实增强人大信息宣传工作重要性认识,多投稿,力求增加信息数量,提高信息质量,使更多的人了解、认识人大工作,为推进我县的人大宣传工作发挥积极作用。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龚波,县人民法院院长张纪宏,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赵国平,县人大常委会机关正副处级干部,县人民政府法制办、县工业商务和科技信息化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司法局、县环境保护局、农业局、林业局主要负责人及小勐统镇、勐板乡、大山乡、亚练乡、班卡乡、崇岗乡人大主席列席会议。会议还邀请杨国伟、罗永康2名基层县十二届人大代表列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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