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德县十三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十五次会议
时间:2024/5/8 10:22:15|本文来源:永德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点击数:
5月6日,永德县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召开第十五次会议。县人大常委会主任李拥军主持会议。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熊国光、田勤、邵志刚、彭国芳等26名常委会组成人员出席会议,出席人数符合法定人数。
会议听取了永德县人民政府关于2023年县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的报告,永德县人民法院关于《永德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永德县人民法院家事审判工作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的报告,永德县人民检察院关于《永德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永德县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检察工作情况报告>的意见》研究处理情况的报告,
会议听取了县人民政府副县长陈阳作关于永德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机构调整和设置情况备案报告的说明、受县人民政府县长委托作关于提请审议李晓薇等二名同志免职报告的说明,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邵志刚受主任会议委托作县人大常委会关于选举联络工作委员会更名为代表工作委员会的决定(草案)的说明,县监察委员会副主任何跃龙受监察委员会主任委托作关于提请审议段进仪等二名同志任职报告的说明。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永德县人民政府关于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关于2023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
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了永德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永德县人大常委会选举联络工作委员会更名为代表工作委员会的决定,永德县人大常委会关于永德县2023年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
会议审议并分项表决通过了有关人事事项。
决定免去:
李晓薇永德县文化和旅游局局长职务;
祁云山永德县乡村振兴局局长职务。
任命:
段进仪为永德县监察委员会副主任;
罗班建为永德县监察委员会委员。
李拥军向被任命人员颁发任命书。会后举行新任命人员向宪法宣誓议式。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陈阳,县监察委员会副主任何跃龙,县人民法院副院长王树朝,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孙本旺,德党镇、大山乡、亚练乡、崇岗乡人大主席,4名基层县人大代表,县政府办公室,县发展和改革局、县工业和科技信息化局、县财政局、市生态环境局永德分局等部门负责人列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