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十二届人大四次会议举行宪法宣誓仪式
时间:2020/5/24 17:48:49|本文来源:永德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作者:尹德章|点击数:
5月24日上午,永德县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举行宪法宣誓仪式。主席团常务主席、县委书记宋正垠监誓,主席团常务主席、县人大常委会主任李拥军主持。
根据《永德县县级国家工作人员实行宪法宣誓制度实施办法》的规定,县十二届人大四次会议第二次全体会议上当选为永德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主任的邵志刚,当选为永德县监察委员会主任的黄亮集体进行宪法宣誓。会议确定由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董兴国领誓
10时,李拥军宣布宪法宣誓仪式开始。全体人员整齐站立,奏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
领誓人董兴国手抚宪法,领诵誓词。邵志刚、黄亮跟诵誓词。
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不是常委会组成人员的乡镇人大主席,县人大常委会法制工委负责人参加宣誓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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