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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县人大常委会首次听取和审议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

时间:2020/1/9 11:57:23|本文来源:云县人大财政经济与预算委员会 |作者:周梦斌|点击数:

 2019年12月31日,云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政府关于云县2018年县级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情况专项报告,审议了县人民政府关于云县2018年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综合报告(书面),这是云县人大常委会首次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报告。

 会上,县国资委专职副书记段成军受县人民政府委托作关于云县2018年县级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情况专项报告。县人大财政经济与预算委员会主任委员李云和作关于2018年度云县国有资产及地方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调研报告。

 

 据悉,为深入贯彻《中共云县委关于建立县人民政府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制度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稳步有序推进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和审议监督工作,增强工作的规范性和引导性,完善年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综合报告,统筹安排好年度专项报告,县人大财政经济与预算委员会主要开展以下三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确定年度议题安排。县人大财政经济与预算委员会在年初时就及时与县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沟通对接,研究提出报告提纲和重点内容,在综合考虑三类国有资产管理和改革进展等情况后,确定了本届县人大常委会任期内每年在书面报告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综合报告的同时,听取和审议一个专项报告,2019至2021年度专项报告议题安排依次分别为:

 1.地方企业国有资产(不含金融企业)管理情况专项报告(2019年);

 2.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情况专项报告(2020年);

 3.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情况专项报告(2021年)。

 二是聚焦《意见》组织专题学习。县人大财政经济与预算委员会建立国有资产专题学习制度,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快实现从管企业向管资本转变的重要指示精神。 今年共组织安排开展专题学习2次。

 三是紧扣《意见》监督重点开展调研。2019年11月,首次对地方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开展广泛深入调研,基本掌握地方国有企业发展现状和现实瓶颈,在此基础上形成了调研报告。同时县国资委对调研组提出的关于规范专项报告基本内容等意见进行了反馈,并修改完善了专项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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