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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二十四次会议

时间:2025/6/3 9:34:59|本文来源:云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作者:祁小斌|点击数:

 5月29日下午,云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召开第二十四次会议,县人大常委会主任罗成贵主持会议。

 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杨仙琴、杨瑜浩、黄光勇等24名常委会组成人员出席会议,出席人数符合法定人数。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政府关于2024年地方政府债务限额议案、关于2025年县级财政专项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报告、关于全县教育领域闲置土地和校舍资产情况报告、关于2024年县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报告、关于全县社会团体工作情况报告。

 会议审议了县人民政府关于2024年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综合报告、关于2024年度全县教育领域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专项报告、关于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人大财政经济与预算委员会主任委员周梦斌同志所作的关于云县2024年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的审查结果报告、关于云县2025年县级财政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审查结果报告、关于云县教育领域闲置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调研报告及初步审议意见报告。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贯彻《临沧市河道采砂管理条例》的执法检查报告,审议通过了云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完善和加强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的决定(草案)。

 会议分别听取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县人民政府县长段学能、县监察委员会主任周健刚关于提请审议人事任免事项报告的说明,并分项表决通过了人事任免事项。

 会议决定接受杨廷军同志辞去云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主任职务,决定接受张云祥同志辞去云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决定接受周梦斌同志辞去云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云县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与预算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

 会议免去杨廷军云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免去张云祥云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决定免去杨正文同志云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职务,决定免去龚文斌同志云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职务,决定免去石梅同志云县政务服务管理局局长职务,决定免去何强同志云县应急管理局局长职务。

 会议决定任命李鑫同志为云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决定任命龚文斌同志为云县政务服务管理局局长,决定任命石梅同志为云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决定任命周梦斌同志为云县司法局局长,决定任命者林武同志为云县应急管理局局长,任命曹光纪同志为云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主任,任命严世顺同志为云县监察委员会委员。

 罗成贵向被任命人员颁发任命书,李鑫代表被任命人员作表态发言。

 罗成贵强调,希望被任命的同志不负组织的重托和人民的信任,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和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服务大局、积极作为,为推动云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作出应有的贡献。

 罗成贵强调,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切实把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县委的工作要求全面准确地落实到人大的监督、代表等工作之中。要聚焦人民群众所思所盼所愿,创新监督方式方法,依法对“一府一委两院”开展监督,确保法律法规和重大决策部署全面落实。要不断健全代表工作机制、深化代表活动阵地建设,保障代表依法履职,支持和服务代表更加密切联系人民群众,充分发挥人大代表在云县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积极作用。要扎实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坚持党性党风党纪一起抓,一体推进学查改,抓好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违规饮酒、赌博、违规借贷、违规经商等问题整治工作,严守纪律规矩,树立良好形象。

 提名为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候选人杨正文,县人民政府常务副县长张天明,县人民法院院长李舟,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杨腾龙,县监察委员会相关负责人,县人民政府办公室相关负责人,县教育体育局、县公安局、县民政局、县司法局、县财政局、县自然资源局、临沧市生态环境局云县分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水务局、县审计局、县林业和草原局、国家税务总局云县税务局相关负责人,县人大常委会机关实职副科级以上干部,4名基层县人大代表列席会议。

录入者:张华开 责任编辑:张华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