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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人大代表应邀参加检察院案件公开听证会

时间:2021/4/8 16:48:59|本文来源:镇康县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 |作者:胡金伟|点击数:

 为深入推进“检务公开、阳光司法”,增强检察机关办案透明度,提高社会矛盾化解能力,提升检察机关执法公信力,近日,镇康县人民检察院对杨某某涉嫌交通肇事罪一案召开公开听证会,县人大代表、县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主任委员胡金伟应邀参加。

 听证会上,案件承办检察官按程序向与会人员讲解了举办此次听证会的目的和意义,介绍了案件事实及证据,阐述了检察机关拟作出不起诉决定的理由和法律依据,听取了侦查人员、值班律师、犯罪嫌疑人、被害人家属意见的情况。承办检察官提出犯罪嫌疑人杨某某在案发后,主动投案自首,积极对被害人家庭进行赔偿,并取得被害人家属谅解,无犯罪前科,并自愿认罪认罚,符合相对不起诉条件。

 听证员在对案情进行全面了解后,认为杨某某系过失犯罪,有初犯、自首、自愿认罪认罚、取得被害人家属谅解等情节,一致同意对该案件拟不起诉决定。犯罪嫌疑人杨某某当场表示认罪悔罪,同意县人民检察院的认定事实、罪名、量刑情节及拟不起诉决定。

 与会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对此次公开听证会予以充分肯定,认为检察机关公开听证使办案程序更加透明,有利于充分听取社会各界对案件办理的意见,提高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知晓度。

 检察院相关负责人表示,在今后的执法办案中,将继续深化检务公开,自觉接受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的监督,进一步提高检察机关的执法公信力,实现办案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让人民群众在每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感受到检察温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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