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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康县人大常委会对任命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开展履职评价

时间:2024/4/1 22:12:59|本文来源:镇康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作者:陈学梅|点击数:

 为进一步强化干部任后监督,提升被任命干部依法履职能力和水平,3月29日,在镇康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上,首次开展对任命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履职评价工作。

 会议听取了县城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局长杨泽云2023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听取了县人大常委会履职评价调研组履职情况调研报告,并进行履职满意度测评。

 此项工作是镇康县人大常委会2023年制定《镇康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命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履职报告和履职评价办法(试行)》以来,首次对任命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开展履职评价工作。其测评结果将书面报告县委,同时通报县人民政府,抄送县委组织部,并向社会公开。

 对县人大常委会任命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开展履职评价,是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县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的重要举措,也是坚持党管干部与人大依法任免相统一,把人事任免与任后监督结合起来的有效措施。下步,县人大常委会将不断规范程序、完善机制,推动履职评议常态化、跟踪监督长效化,以“评”促干、以“评”提能,推动县人大常委会任命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履职、勤政为民。

录入者:李贵荣 责任编辑:李贵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