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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康县十八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十五次会议

时间:2024/1/30 11:53:47|本文来源:镇康县融媒体中心 |作者:查忠明 李冬永|点击数:

1月28日,镇康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十五次会议。县人大常委会主任杨思荣主持,副主任张焱忠、张锦艳、黄志华等常委会组成人员23人出席会议,出席人数符合法定人数。

  

会议听取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关于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相关文件和材料的说明,表决通过了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相关文件和材料。

会议听取县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审议有关人事事项报告的说明,审议通过关于提请任命吴浩同志职务的议案,会议听取县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负责人作关于拟任命人员任前法律知识考试情况的报告。 会议表决通过有关人事事项。

决定任命:

吴 浩 为镇康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杨思荣向新任命人员颁发任命书。

新任职人员作任职发言。会后,举行了向宪法宣誓仪式。

  

会议要求,要全面贯彻落实“3815”战略目标、深入实施“8大行动”,持续抓好中央、省委、市委、县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和县委书记魏丛柱调研县人大常委会工作提出的5个方面指示要求,找准人大工作的定位和任务,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和省、市、县委的决策部署上来,努力完成党中央及各级党委部署的各项工作任务。

会议强调,要提高认识,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高质量筹备好、组织召开好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要团结奋进、鼓气加油、凝心聚力,高度履好职当好责,确保会议圆满成功;要继续发扬细之又细、实之又实的作风,以高质量的工作水平和良好的工作作风做好人代会筹备工作,做到组织领导到位、责任明确到位、统筹协调到位、服务保障到位,细化好、落实好、组织好、筹备好召开好人代会;要依法履行代表职责,发挥好代表示范作用,集中精力、集思广益,审议好会议议题,提出高质量的代表建议,高质量圆满开好人代会。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邱开辉,县监察委员会主任黄滢林,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杨泽军,县人大常委会二级调研员、三级调研员,县人民法院有关负责人,县人大各专门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县人大常委会各工作委员会副主任,南伞镇、凤尾镇、木场乡人大主席,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负责人等列席会议。

录入者:段春彩 责任编辑:段春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