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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康县人大常委会开展河长制工作情况督察

时间:2020/11/20 16:23:59|本文来源:镇康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作者:杨开荣|点击数:

 8月17日至30日和11月5日至20日,镇康县人大常委会组成督察组先后对南伞镇、勐堆乡、勐捧镇、凤尾镇、忙丙乡、木场乡、军赛乡相关流域的南伞河、勐堆河、中山河、勐场坝河、大桥河、轩干河、响水河、大竹棚河、南喷河、怒江(镇康段),南捧河、芦子园小河、乌木小河、南汀河(镇康段)、南榨河、南片河、木场河、打拢河18条河流及对应的联系部门进行督察

 

督察组采取逐条河流实地查看、查阅资料、走访座谈、听取汇报等形式进行。截止目前已形成问题清单3份并印发至各级河长、相关部门和单位。

督察组认为河长制工作不仅是河道治理,而是以河道治理为突破口向整个流域综合治理延伸的山、水、林、田、湖、草综合治理。河长制工作不仅是党委政府的责任,也是流域内所有部门的责任,更是流域内所有人的责任和义务。县、乡镇、村三级河长、各乡镇、各成员单位、联系部门按照中央、省、市、县河长制工作要求,对河长制工作认真进行了安排部署和落实,各项工作有序推进。县、乡镇、村三级河长制工作体系均已建立,辖区内江河责任到人,已实现“河长制”全域覆盖。针对辖区河流管理保护中的突出问题及上级督导检查发现的问题,认真开展巡河、清河、护河行动,取得一定成效。

督察组建议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学习领会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学习贯彻中央、省、市、县关于河长制的相关文件精神。紧紧围绕河长制工作六大项任务对标对表落实到位,管护好河流,落实水环境目标责任,努力共创镇康绿水青山新面貌。

录入者:镇康县人大 责任编辑:镇康县人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