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康县十八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十一次会议
时间:2023/8/14 15:22:24|本文来源:镇康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作者:陈学梅|点击数:
8月11日,镇康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召开第十一次会议,县人大常委会主任杨思荣主持会议。副主任张焱忠、张锦艳、李正清、黄志华等常委会组成人员25人出席会议,出席人数符合法定人数。
会议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全县“八五”普法规划推进情况的报告、关于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情况的报告、关于镇康县2022年度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报告,县人民法院关于诉源治理工作开展情况的报告,县人民检察院关于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开展情况的报告,书面听取县人民政府关于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综合报告。
会议听取和审议县人大常委会调研组关于开展全县“八五”普法规划推进情况的调研报告、关于镇康县2022年度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调研报告、关于县人民法院诉源治理工作开展情况的调研报告、关于县人民检察院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开展情况的调研报告,县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实施情况的报告。
会议表决通过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全县“八五”普法规划推进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实施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关于镇康县2022年度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开展诉源治理工作开展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关于开展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开展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
会议还听取县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负责人作关于拟任命人员任前法律知识考试情况的报告,县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变动情况的报告。
会议表决通过县人大常委会关于接受唐文仙辞去镇康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职务的请求的决定、关于接受熊生相辞去镇康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请求的决定。
会议审议并分项表决通过了人事任免职事项。
决定任命:
施金龙为镇康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邱开辉为镇康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王立琛为镇康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决定免去:
苏文荣镇康县乡村振兴局局长职务;
罗再强镇康县交通运输局局长职务;
陈兵文镇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职务;
黄怡清镇康县政务服务管理局局长职务。
决定任命:
杨太福为镇康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苏文荣为镇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张汉愿为镇康县乡村振兴局局长;
杨赟为镇康县政务服务管理局局长。
免去:
杨开兴镇康县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张杰镇康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穆云新镇康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杨思荣向被任命人员颁发任命书。
部分被任命人员作表态发言。
会后,举行了宪法宣誓仪式。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黎旭,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杨泽军,县人大常委会二级调研员、三级调研员,县监察委员会、县人民法院有关负责人,县纪委县监委派驻人大政协机关纪检监察组组长,县人大各专门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县人大常委会各工作委员会副主任,凤尾镇、木场乡人大主席团常务主席,部分基层人大代表,县政府办公室、县发展改革局、县农业农村局、县乡村振兴局、县司法局等单位负责人列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