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人大常委会机关实行工作月报告制度
时间:2020/6/12 16:33:22|本文来源:镇康县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 |作者:李文元|点击数:
今年以来,镇康县人大常委会机关结合工作实际,实行工作月报告制度,进一步推进县人大及其常委会各委室的工作计划和工作任务的落实,确保各项工作精细化、高效率推进。
一是结合“工作项目化、项目清单化、清单责任化”工作法。为确保各项工作任务高效落实,自今年4月份开始,制定印发《镇康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机关工作月报告和信息宣传制度》,要求各委室根据上级的安排和阶段性、年度工作计划要点,每月要制定工作清单,拟定工作方案,实行月报告工作制度。
二是为严格执行工作月报告制度。自今年5月份开始,每月召开工作盘点专题会议,要求各委室负责人认真汇报每月工作开展情况和下步工作计划,及时总结工作经验和发现亮点,找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并提出解决问题的工作思路和方法。同时,要求常委会各联系副主任在会上做点评并提出工作要求。
县人大常委会机关工作月报告制度的实施,为确保各项工作精细化、高效率推进夯实了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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