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龚文军率队督察镇康河长制工作和河长履职情况

时间:2018/5/24 8:50:18|本文来源:镇康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作者:鲁文斌|点击数:

 5月22日,市人大常委会秘书长龚文军率督察组深入镇康,督察河长制工作和河长履职情况。县人大常委会主任穆志良,县委常委、县人民政府副县长管旭日,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县总工会主席张锦艳以及县水务局等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陪同督察。

 督察组先后到凤尾镇、勐堆乡、勐捧镇,就南捧河流域镇康段、怒江流域镇康段河长制工作和河长履职情况进行察看,召开座谈会,听取相关工作情况汇报,督察组对镇康河长制工作和河长履职情况给予充分肯定。

 

 督察组认为,镇康严格按照国家、省、市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的统一要求,坚持高站位、高标准、高要求推进河长制工作,以上率下,措施有力,效果明显。

 龚文军要求,一要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提高思想认识,引起高度重视,努力查补短板,持续深入推进“河长制”工作;二要把河长制工作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乡村振兴战略结合起来,进一步细化任务、落实责任、完善机制,发挥河长的最高行政资源整合权,统筹协调上下游、左右岸,确实把河流管理好、保护好;三要坚持问题导向,加强环保执法,强化问题督查,统筹解决好污水治理、生态建设、农村环境整治等问题,严厉打击涉河违法行为,着力提高河湖水质,努力打造更加优美、和谐、清洁的水域环境。

 期间,督察组还对我县高速公路建设和烤烟产业发展等问题进行调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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