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康县人大常委会“五步走”评议部门工作
时间:2024/9/6 11:19:41|本文来源:镇康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作者:陈学梅|点击数:
2024年,镇康县人大常委会对镇康县自然资源局、镇康县政务服务管理局、镇康边境管理大队3部门开展工作评议,监督部门依法履行职责,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开展工作评议是人大常委会改进监督方式、增强监督实效的有效途径。近年来,镇康县人大常委会高度重视评议工作,修订完善了《镇康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评议工作办法》,探索“五步走”评议工作措施,有效促进被评议单位依法行政、公正司法,切实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
一是聚焦热点难点选部门。镇康县人大常委会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紧扣县委中心工作精选评议对象,针对当前耕地保护、宅基地审批管理、便民服务、强边固防等热点难点问题,将镇康县自然资源局、镇康县政务服务管理局、镇康边境管理大队3个部门作为2024年评议对象,列入年度工作要点计划。
二是紧扣职能职责明重点。紧紧围绕贯彻执行宪法、法律、法规,依法履行法定职责,执行县人大及其常委会决议决定,研究处理县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密切联系人大代表,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对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等情况,结合部门职能职责,明确重点对部门近三年来的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评议。
三是坚持实事求是深调研。研究制定评议工作方案,成立3个评议工作组,用3个多月时间,深入7乡镇和相关部门,采取广泛动员、听取汇报、座谈交流、个别走访、问卷调查、民主测评、查看资料等方式,先后召开座谈会20多场次,发放调查问卷250多份,征求到意见建议60余条,梳理出突出问题13个,撰写高质量评议工作情况报告3份,为扎实开展好工作评议做足充分准备。
四是力求客观公正作评议。严格评议程序,坚持客观公正、民主公开、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充分发挥人大代表作用,共组织87名人大代表开展评议,进行民主测评,形成评议意见提请县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8月30日,在镇康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19次会议上,听取了3个评议对象工作情况报告和评议工作组评议工作情况报告,常委会组成人员对3个部门进行工作满意度测评,并现场公布测评结果。
五是确保评议实效强跟踪。县人大常委会会议要求评议工作组5个工作日内形成评议意见,书面送达评议对象,评议对象1个月内制定整改方案报送县人大常委会,要求迅速抓好问题整改落实,于3个月内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整改落实情况。